新年的钟声已然远去,快乐的假期画上句号。专用 代码
告别吃喝玩乐的逍遥,离开亲朋好友的聚会。带着亲人的殷殷期盼,努力工作佳绩再创。
开工在即,申报税事不能忘~~
2月征期申报截止22日,正好初七上班日,节后小高峰,纳税人朋友们还有未办理的申报纳税事项,要抓紧时间了!另外,广大财务人要特别注意,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税新政,话说财会圈这十件大事烫手出炉,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你一定要知道哟!
01
1月1日起
调整普通(折叠票)代码
普通(折叠票)的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普通(折叠票)、05代表五联普通(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代码为10位的普通(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02
1月1日起
通过管理新系统开具规则有新变化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管理新系统开具(包括:专用、普通、电子普通)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风险提示:
如果不按规定开,后果很严重。取得日期是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专用、普通、电子普通:
1、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那么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能否正常使用呢?
之前各地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公告,各地都有不同执行口径,所以1月9号税务总局紧急给大家一个明确答复:
为了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纳税人通过升级后的管理新系统开具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纳税人应当尽快进行系统升级,对于无法自行升级的纳税人,和税控服务单位将提供帮助。已经并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为纳税人开具提供更多便利。
2、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出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的明显错误,属于不合规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审核时太难了)
也就是说,“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
一、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和《专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并公开处罚情况。
二、纳税人开具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正确的编码如实开具。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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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代战争将没有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