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8-1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3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以下简称“九鼎集团”)与顾清波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九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4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顾清波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57)。
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九鼎集团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九鼎集团持有公司87,75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持有公司47,225,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8-1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5:00至2018年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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