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119名,县直事业单位31名。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乐至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7月15日以前出生(含7月15日), “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15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15日)。
(3)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6)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所载和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科、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同;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的在职(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除及对象详见附件1《乐至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15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5日8:00— 2016年7日20日8: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8:00。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乐至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乐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上传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规格为JPG格式15-30K。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是照片审查,网上只审核考生照片,不进行其他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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