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站道岔,钢绞线数量和有效线路长度的补充规定(《技术规则》第237和239条)
1. 车站道岔和路段编号的编制原则
(1)道岔编号: 带联锁的道岔应服从电气服务编号,而非互锁的道岔应以工作编号为准.
(2)库存轨道编号: 带互锁的库存轨道应服从电力服务编号,非互锁区内的库存轨道应以公共工程编号为准.
2. 对于新建,改造项目和设备检修线路有效长,请统一道岔,线股编号,有效生产线单位和确认要求
(1)新建,改建和设备大修时,应按规定对道岔和钢绞线进行编号;在对道岔和钢绞线进行部分转换时,可以在过渡期间根据原始编号对它们进行临时编号. 道岔,匝道号和有效线路长度由项目管理组织以及工程,电气和车辆部门共同确认,并包含在各种设计文档中.
(2)各种设计文件中的道岔,库位编号和有效行长必须包含在批准内容中;运输和设备管理部门可以在组织开幕前确认开幕,有关部门会修改设备履历等技术记录.
3. 解决工程,电气和车辆服务中现有道岔线路有效长,库存道路编号和有效线路长度不一致的措施
(1)如果公共工程,电力和车站中的现有道岔与库存道路编号不一致,则公交车站应及时组织和统一. 特殊情况取决于集团公司运输办公室的领先研究.
(2)线路有效长度的有效起点和终点应由车辆服务,公共工程和电力服务单位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共同确定. 具体有效长度应以公共工程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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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和日本美国干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