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规划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20-07-08 11:04:07  来源:网络整理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_茂名城乡规划局_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规划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毛府[2009] 9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直辖市人民政府:

《茂名市城乡规划和管理暂行规定》现已发布给您,请遵循.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应直接向市城乡规划局报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_茂名市城乡规划局_茂名城乡规划局

2009年12月31日

《茂名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实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并按照《条例》,《条例》,《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将茂名建设成为宜居的现代化沿海城市.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包括茂南区,茂岗区和垫白县)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各项建设的实施,必须遵守本规定.

茂名城乡规划局_茂名市城乡规划局_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规划分为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镇规划区和乡村规划区,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时划定.

茂名市的城市空间结构体系由集群,地块,社区和地块组成. 这些地块是用于规划和建造的最小单元,在准备详细的控制计划时会标出.

第三条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础. 土地利用和各种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

城市和乡村规划应制定,并符合茂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茂名的总体土地利用规划联系起来,未经法律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市级城乡规划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_茂名城乡规划局_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第五条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是茂名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制定城市规划决定的最高审议机构.

市计委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是本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乡规划,监督和指导编制,管理,实施县(市)城乡规划,组织实施. 市规划部门的派出机构(毛南分局,茅岗分局)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工作,并对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以下将各级市县规划部门统称为城乡规划部门.

市规划部门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城乡规划单位资格管理,负责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编制城乡中长期规划规划测绘,以及制定规划和测绘的年度计划.

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与城乡规划部门合作实施本规定. 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辖区内进行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

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_茂名市城乡规划局_茂名城乡规划局

第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费用计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批准,颁布的城乡规划,遵守规划管理,遵守市政府调整土地使用的决定.

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众舆论征询和反馈制度,确保渠道畅通. 鼓励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编制提出建议,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举报和起诉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查询涉及其利益的建筑活动是否符合计划的要求.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准备与批准

第十条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制定了《茂名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作为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的编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二条本市的城乡规划体系分为两个层次: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控制详细规划,城市建设详细规划茂名市城乡规划局,以及特殊项目. 规划,村庄规划.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shouji/article-272833-1.html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图片
      拼命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