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何欣编写的提案草案,他提议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审议《中韩渔业协定》.
(1)
近年来,经常有报道称中国渔民与韩国海岸警卫队之间存在渔业冲突. 中国渔民毫无防备,在公海捕鱼活动中经常遭到韩国海岸警卫队的讯问,扣押和残酷殴打. 渔船被扣留后,渔民经常被朝鲜人,他们的生活困难重重.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对中国渔民是错误的,并按照《中韩渔业协定》的规定前往了朝鲜一方!最近,中国渔民程大为被韩国警察指控以玻璃刺伤韩国海警李庆浩(后改为刀). 他没有立即提示中方,立即迅速销毁了证据并处置了这具尸体,以致难以发现真相. 随后,韩国右翼分子袭击了我们在韩国的大使馆,烧毁了中国国旗,甚至威胁要使用武力. 韩国方面借此机会将公海两岸经济区中所有有争议的地区合法化为韩国海权管辖区.
在这场关于捕鱼权的争执的背后,海洋资源与经济所有权之间存在着敏感的地缘政治和国际竞争. 这与几个渔船和纯粹的捕鱼权无关.
为什么在2000年代以前,中国和韩国从未在海洋上发生过如此尖锐而激烈的冲突?但是现在有增长趋势吗?中国不是一个失败的国家,也不是一个没有主权的二等国家. 但是,为什么您多年来在黄海问题上遭到被动殴打,而您却常常为这些可怜的话感到尴尬?看来韩国有缺点,中国人很难理解.
事实上,追溯到渔业冲突的真正原因,完全源于中韩外交部门于2000年8月签署的《渔业协议》,该协议于2001年生效. 因为该协议非常不合理在海洋经济区划界方面,它严重损害了中国海洋渔业的权利和中国渔民的利益.
(2)

《中韩渔业协定》最初是根据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中韩为临时划界做出了临时安排.
在1990年代之前,我国不同意某些国家设定的沿海经济区或大陆架界限. 根据历史的国际惯例,只要公海国家可以入境和捕鱼. 只要在公海,包括日本的对马海峡和韩国的济州岛海域,只要中国渔民不进入其他国家的领海,就有权进入.
但在2000年加入WTO协定后,中韩签署了《中韩渔业协定》. 该协议使我们的渔民丧失了进入两国领海之间大范围国际公海捕捞的权利,从而导致中国渔民的传统渔业活动压缩. 这是当今中韩之间持续不断的冲突的根本原因.
从表面上看,这项渔业协定似乎表明中国没有遭受水域分割之苦. 但是问题在于,中国得到的大部分是黄海内的水域(中国一侧的水域),而该侧的渔业资源一直相对匮乏. 在黄海海外水域(靠近朝鲜一侧的水域)中,韩国是公认的主要地区,那里的鱼类资源比中国一侧的水域还要多.
该协议最重要的内容是标记为过渡水域的中间海域. 根据该协议: 在该协议生效五年后,即2005年之后,被归类为过渡水域的地区成为两国的专属经济区. 几千年来我们渔民的传统捕鱼区. 2005年之后,这里变成了朝鲜捕鱼区,一分钱也没有任何击. 韩国的专属经济区.
近年来,正是在这个所谓的韩国专属经济区,中国渔民习惯了捕鱼,但遭到了韩国海岸警卫队的驱逐,殴打和惩罚,成为一个激烈的争端地区.
(三个)
原本是没有主权的公海. 在签署《中韩渔业协定》之前,中国渔船可以在这里钓鱼,只要它们不进入韩国领海即可. 但是,自签署该协议以来,韩国认为它已获得对海域的行政管辖权. 尽管当时中国表示“中韩渔业协定”不等同于海上划界,但朝鲜人实际上严格捍卫了其作为海上领土的专属经济区. 因此,两国之间的渔业纠纷继续发生. 舒适明智地选择. 坐起来,让您的成功翻倍

2009年5月上旬,东北人夏某在钓鱼时不小心涉足海中. 他因非法入侵而在韩国被判入狱10个月.
2010年10月31日,两艘中国渔船被韩国巡逻船在水域拘留.
根据联合通讯社的报道,2010年11月30日,韩国木浦水警在2010年以“非法行动”为由扣押了104艘中国渔船.
2008年和2009年,韩国水警分别扣留了133艘中国渔船和122艘中国渔船中韩渔业协定 废除,连续数年被数十亿韩元.
2010年12月18日,一艘中国拖网渔船与韩国海岸警卫队的船只相撞并倾覆. 该事件导致两名中国渔民掉入水中并杀死了另一艘.
2011年3月3日,韩国海警扣押了两艘涉嫌“非法作业”的中国渔船. 在登机检查期间,一名中国船员被韩国海岸警卫队开打伤.
2011年10月22日,韩国无故扣留了三艘中国渔船,并逮捕了31名中国船员.
2011年12月12日,在黄海执法期间,两名韩国海岸警卫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 一名海岸警卫队受伤,另一名海岸警卫队死亡.

自从签署《渔业协定》以来,中国渔民被逮捕,中国渔船被韩国无理拘留在这个公海地区. 每年中国渔民与韩国海岸警卫队之间的冲突超过100次. 在黄海从事合法渔业的中国渔民已成为无法受国家保护的海上孤儿. 他们甚至被韩国人誉为“黄海海盗”!
从表面上看,中国渔民似乎是不对的. 他们把船开到了《中韩渔业协定》的朝鲜一侧,该协定被划为朝鲜经济区的边界!但根本原因是,黄海公海捕鱼区原本是中国和韩国均可经营的公共渔场,但《中韩渔业协定》将其列为黄海禁渔区. 不允许中国渔民活动的海洋. 这个公海地区一直是中国渔民在黄海上的传统捕鱼区,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了. 在没有达成单一协议的情况下,韩国为何有可能不经击就手动拿下它? 《中韩渔业协定》酿造了中国渔民无法吞咽的苦酒!
这份《中韩渔业协定》实际上是一项不平等的条约,牺牲了中国的主要利益. 中国不仅遭受了渔业损失,而且该协议基本上按照朝鲜方面所主张的利益范围划定了经济海域,这将中国渔区和山东半岛周围的经济专属区压缩到了最低限度. 苏燕郊原本是中国领土,也被归类为过渡区. 即使在清末抗日战争失败之后,中国的沿海经济区也没有失去这样的程度!舒适明智地选择. 坐起来,让您的成功翻倍
(四个)
必须指出,当时,中国外交部的一名官员参与了关于中韩之间经济区划的谈判,他是李斌(他在韩国和朝鲜担任重要职务). 外交部亚洲司,并于2001年起担任驻韩国大使. 该人在2006年被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透露是韩国的叛徒和.
[李斌中韩渔业协定 废除,1956年7月出生,北京人,1977-1982年毕业于韩国综合大学,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 从1982年到1986年,他是外交部亚洲司的成员,助理和三秘. 1986年至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第三和第二秘书. 1991年至1994年,任外交部亚洲司(朝鲜司)副处长兼处长. 1994年至1997年,他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参赞. 1997年至2001年,担任朝鲜驻朝鲜大臣参赞;参加了有关中韩划界的谈判.
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 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他担任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 2006.06,山东省威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贴).
李斌因背叛情报和外交泄漏而于2006年12月被解雇并拘留. ]

据报道,李斌目前是外交系统中最高级的. 十多年来,他为中美提供了许多中国外交秘密,泄露并破坏了中国在朝鲜半岛的外交政策. 由于存在叛国者,《中韩水产协定》实际上存在着以低廉的价格欺骗,隐瞒和牺牲国家利益的严重问题. 该协议的内容严重损害了中国在中国公海,韩国和沿海渔民中的海洋经济权益.
特别令人愤慨的是,尽管《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生效,但根据两党之间的协议,中韩签署后还有五年的过渡期《渔业协定》,允许双方在海洋经济区划范围内进行进一步谈判. 然而,在这五年期间,中国驻韩国大使李斌. 因此,在这五年的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恢复一些国家利益的时间.
《中韩渔业协定》为尚未被吞咽的中国渔民酿造了苦酒!
协议签署后,已禁止在马来西亚,黑山,黑山和济州岛沿岸等黄海传统渔场作业的2万多艘渔船. 这意味着绝大多数渔船从传统的近海捕捞场撤出,被迫挤入国内近海捕捞场. 结果,拥有世界上最大捕鱼船队,也是世界最大水产品消费国的中国渔场被挤在了近海水域. 损失三分之二(特别是在2001年9月16日的季节性捕鱼季节结束时在东海渔场的12:00之后). 沿海渔民必须为已经有限的近海和内陆海洋资源而战,这已经使海洋多年来没有任何鱼类. 同时,这也意味着在捕鱼区成千上万的渔船被迫转为生产和工业. 成千上万的渔民面临着出口和民生问题,中国的渔业生产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根据有关渔业部门的数据调查,《中韩渔业协定》的生效是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沿海地区当地渔业生产的灾难. 据了解,舟山渔民失去了30%的近海渔场,其中25%的渔场受到了严格限制. 在无海捕鱼的困境中,将有近10,000艘渔船被捕,成千上万的渔民劳动力将面临改变出路谋生的问题. 仅舟山市,每年的渔业产量损失约为30万吨,产值约为20亿元. 渔民首先担心,在他们赖以生存的近海捕捞场永久丧失之后,他们的收入将急剧下降,基本生活将得不到保障,衣着也将成为问题.
《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24:00生效. 但是,根据该协定,“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最初的五年期末或之后,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随时终止本协议. ”
作者认为,中国有必要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审视严重损害国家海洋权益的《中韩渔业协定》. 我们应利用这一机会在黄海引发捕鱼权争端,以重新开始谈判并纠正原始协议中的错误. 关于韩国,中国应保持清醒的认识. 韩国不仅从未与中国成为友好国家,而且还是潜在的对手国家. 它甚至梦想着分裂中国,吞噬并占领中国领土.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主权国家,中国应该走自己的路来保护渔民,保护自己的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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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脸中国吗
我们还应建造更多更好的军舰才符合我国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