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需要营业执照才能开设分支机构吗?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申请注册,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 1.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加盖总公司印章(由签名);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印章); 3.总公司章程的副本总公司盖章,分公司设立文件查营业执照的网站,股东大会决议的盖章(总公司盖章,股东签名); (四)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包括有关资质证明副本); (五)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财产证明的); (六)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聘任书原件及件; 7.其他省份的总公司需要进行合并程序. (在市政厅内建窗户)2.刻图章: 1.分公司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 (二)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正本; 3 1.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 3.组织结构: 1.总公司的组织结构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总公司印章; 2.分行负责人原件(); 3.分公司的公章. 4.税收: 1.分行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营业执照的网站,); 2.分行负责人的(原件,); 3.分支机构组织证明(原件,); (四)公司营业场所正本(); (五)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正本(); (六)总公司营业执照(); 7.总部法人(); 8.通用公司税务登记证(); 9.总部发布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2018-05-15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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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国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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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军用目的或者长期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