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回购融资租赁业务中,保证金,回购保证金和合作保证金是常见的保证金类型. 在试行中,各种保证金的处理存在很多争议,这导致了回购价格的计算.
今天在天通诉讼界(微信: tiantongsusong)的提出了以下处理思路: 应使用租赁保证金支付未付租金;回购保证金应从未付租金中全额扣除融资租赁回购协议,扣除价格适用于所有回购保证人;合作保证金是整体业务合作的保证,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不涉及合作保证金.
基本案例
原告: 恒鑫金融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公司)
被告: 严斌
被告: 北京北天宇通力工程机械(以下简称机械公司)
被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以下简称汽车公司)
2008年4月11日,租赁公司与机械公司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规定租赁公司利用机械公司提供的营销渠道和为客户提供金融租赁服务,机械公司使用租赁公司的资金. 优势是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 机械公司对出售给租赁公司的金融租赁设备承担回购义务.
同一天,租赁公司与机械公司和汽车公司签署了《回购保证合同》,作为对《租赁合同协议》的补充,并商定了回购的条件和方法:
《金融租赁合同》生效后融资租赁回购协议,承租人超过单笔付款超过十天或者累计未付租金超过六十天的,就满足回购条件;
机械公司和汽车公司应在租赁公司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是“金融租赁合同”中未付租金的总额减去租赁公司已收取的租赁押金.
2008年3月24日,租赁公司与机械公司推荐的客户严斌签署了《金融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公司根据严斌的选择向机械公司购买一台钻机. 表格租给了严斌.
2008年4月25日,机械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规定机械公司应向租赁公司支付49.9万元作为严斌金融租赁业务的回购保证金.
2008年8月25日,机械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作保证金协议》,规定机械公司应向租赁公司作为全部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支付合作保证金273万元. 项目介绍给租赁公司. 逾期租金的相应预付款,当“租赁合同协议”下的任何租户逾期时,租赁公司可以从合作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逾期租金(不包括逾期利息),并且不影响租赁公司. 收取滞纳金. 当合作业务项下的逾期租金金额超过合作保证金金额时,除非机械公司补足相应的保证金,否则租赁公司将中止机械公司建议的项目的运营.
后来,由于严斌违约并拒绝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向机械公司和汽车公司发出了“回购通知”,要求支付回购价. 但是,机械公司和汽车公司均未履行其回购义务. 租赁公司起诉,要求严斌支付租金4,513,531元和利息501,835.24元. 机械公司和汽车公司支付的购回价格为3,515,531元,租金为4,513,531元,减去严斌支付的租赁押金499,000元,然后机械公司支付的购回定金减少了499,000元.

严斌认为,由于机器质量问题,机械公司未能及时维修,致使机器无法使用,因此没有支付租金. 该汽车公司辩称,应从回购额中扣除严斌从机械公司273万合作押金中预扣的92727元,该笔未扣除部分等于要求回购方重复承担责任.
机械公司辩称,机械公司支付的49.9万元回购押金仅是用于严斌延期支付房租的临时预付款. 租赁公司不应当从回购价中扣除,机械公司还另外支付了273万元的合作保证金. 付款的性质还在于代表承租人暂时支付租金,而不是支付. 它的所有权一直属于机械公司,与汽车公司无关.
判决
一审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金融租赁合同》,租赁物的质量缺陷和其他条件不会影响承租人履行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出租人. 严斌对所租物品质量的辩护可能是单独起诉. 关于汽车公司关于将购回款扣除应由机械公司支付给承租人严斌的92727元的意见,一审认为《租赁合作保证金协议》明确规定,合作保证金为机械公司的所有金融租赁项目. 预付房客的逾期租金,不影响租赁公司收取房客的逾期租金,也不会影响回购条件的达成和履行.
汽车公司要求赔偿金额的唯一证据是租赁公司在2009年7月发给机械公司的信的附件清单. 该清单是由租赁公司制作的,未经机械公司确认金额的错误可能会影响每个承租人的预付款的确定,因此很难确定证据和相应的预付款. 此外,机械公司与租赁公司在签订了三方“回购担保合同”后,签署了“租赁合作保证金协议”. 合作保证金不以回购价结算,也不增加原本由汽车公司承担的回购责任. 《租赁合作保证金协议》所涉及的预付款将不会一起处理,双方可能会分别解决.
鉴于机械公司认为不应从回购价格中扣除支付给租赁公司的回购保证金,一审认为,回购金额应与“回购担保合同”相符. 商定的“已付租金总额减去出租公司已收取的租金押金”.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严斌交付的租金保证金49.9万元外,机械公司还为严斌的融资租赁业务支付了49.9万元的回购保证金,以确保履行回购义务. 既然已经满足了回购条件,那么在严斌的未付租金总额4,513,531元减去租赁保证金499,000元和购回保证金499,000元之后,租赁公司计算的金额为3,515,531元. 购买价格没有错.
2011年12月16日,黄浦区人民作出(2010)黄民武(商)初字第2736号民事判决书: 严斌支付了出租公司的剩余租金4,513,531元及相应的. 机械公司,汽车公司将共同为租赁公司支付回购价3,515,531元;如果严斌,机械公司和汽车公司中有任何一方在上述判决书的主体中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则另一方应免除租赁公司的相应付款义务.
汽车公司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于2012年3月19日发布(2012)胡中民六(商)中字第30号民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的陈述: 三种矿床性质的确定和区分
回购式金融租赁是新兴的金融租赁业务. 与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以承租人为主导,融资为重点)不同,回购型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以卖方为中心. 回购型的融资租赁业务以促销为重点,卖方是出售设备,首先找到,然后向金融租赁公司寻求财务支持,最终导致签订金融租赁合同.
出租人为其索赔寻求担保,并要求承租人和卖主(通常是回购人)提供更多保护,包括回购担保和收取各种押金. 本案涉及三种押金: 承租人支付的租赁押金(以下简称租赁押金),回购方支付的回购押金(以下简称回购押金)和融资租赁合作押金(以下简称“押金”). 以作为合作保证金). 这种存款性质的确定和区分,包括回购金额的计算,也是本案争议的重点.
一种和三种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和区别
出租人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回购保证金和合作保证金都是为了提高金融租赁索赔的担保性,所有这些都是基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以此作为扣除租赁费用的前提. 存款. 但是,以上三种保证金涉及的各方不同,支付保证金的合同条款也不同. 尽管在承租人违约之后会进行扣除,但实质和结果却大不相同.
租赁保证金是承租人为确保履行金融租赁合同而支付的保证金. 如果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将租赁保证金从租金或其他应付款中扣除. 如果承租人没有任何违约,则租赁期将到期. 租赁押金将全额退还. 回购保证金是由回购支付的保证金,以确保履行特定的回购义务. 如果承租人违约,保证金将用于抵消部分回购价格. 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则租赁期限到期. 保证金将退还给回购者. 合作保证金是为保证与出租人进行一系列融资租赁业务而回购所支付的保证金. 如果一系列金融租赁业务中的任何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使用定金支付非合同付款. 租金是预先支付的,在完成一系列融资租赁业务后,最终剩余的押金将被清算并返还给回购方. 如果合作业务下的逾期租金超过合作保证金,出租人将暂停与回购的合作,除非回购构成相应的保证金.
三种保证金支付方式不同,实践中的争议焦点也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租赁押金的依据是由租赁公司和严斌签署的“金融租赁合同”. 实际上,主要的争议是扣除租赁保证金的时间和顺序. 回购定金的支付依据是租赁公司和机械公司的签署. 《补充协议》主要涉及严斌的违约行为,机械公司利用回购保证金抵销部分回购价格,是否也可以免除其他回购方,即汽车公司的部分回购价格;租赁公司与机械公司签订的《金融租赁合作协议》,主要争议是严斌违反合同后,是否认为合作保证金的预付款已视为代承租人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应直接支付. 从回购价格中扣除. 这些争议正是决定回购价格的关键,也是回购融资租赁纠纷审判中的难点.
两种和三种存款处理方式

(1)处理租赁保证金争议
租赁保证金之争的问题主要是在计算回购价格时是否应使用租赁保证金来抵消罚息. 在出租人与回购人签订的“回购担保合同”中,回购价格等于“承租人剩余的未付租金总额减去承租人支付的定金”,即“回购价格=未付租金-” “租赁保证金”;以及“金融租赁合同”规定,当承租人违约时,租赁保证金将按以下顺序偿还欠出租人的债务: “各种费用,利息,租金”,即“回购价格”. =未付的剩余租金保证金(首先从费用中扣除租赁保证金,其余为扣除罚息后的余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和回购方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是否应使用租赁保证金来扣除罚息.
租赁押金对承租人和回购有不同的含义. 对于承租人,它是“金融租赁合同”的当事方,对租赁保险金的处理应符合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真实含义. 因此,在计算承租人应付的租金和罚息时,应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计算抵销的顺序. 无论是首先将租赁保证金抵消罚息还是本金,尽管它对承租人的还款义务没有实质性影响,但对回购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回购方不是“金融租赁合同”的一方,“购买担保合同”不是“金融租赁合同”的从属合同. 在计算回购价时,按照“购买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抵销租赁担保. 扣除额较合理. 此外,从权益的角度来看,回购担保的初衷仅是为了担保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债权,不包括各种费用和. 否则,在回购型融资租赁业务中,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接近于零,回购担保人的风险过大,不符合双方相互合作,共同承担风险的初衷. 商业交易.
(2)回购保证金争议处理
回购保证金是针对金融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针对特定的租赁履行而由回购支付的保证金. 根据“购回保证合同”,购回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未付租金总额减去出租人已收取的租赁押金的金额. 所谓“已收租赁押金”,不仅包括承租人支付的租赁押金,还应包括回购方支付的回购押金. 当租赁公司提起诉讼时,回购条件已经满足. 租赁公司在扣除承租人的未付租金总额减去已收到的租赁押金和回购押金后计算得出的金额为3,515,531元. 合同.
关于扣除押金是否可以同时使其他回购人受益,租赁公司以上述回购价向汽车公司索赔了回购价,这仅仅是租赁公司自身权利的一种让步,这不会损坏机械公司. 权利,并且可以避免再次提出权利要求的风险,提高司法效率,这没有错. 此外,在融资租赁业务的实践中,回购者之间通常是紧密相关的,或者他们是彼此的供应商,或者是关联公司. 即使帐户中存在歧义,回购者之间的内部解决方案也更有效.
(3)处理合作毛利纠纷
合作保证金用于保证回购协议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作协议》规定的所有金融租赁项目的债务表融租赁公司可先从合作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逾期租金(不包括逾期利息).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届满后,以及在合作期内签署的所有《金融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后, “从本文的上下文可以看出,合作保证金仅用于预付租金以确保合作继续进行. ”如果承租人以后支付租金,则合作押金仍将退还至押金帐户,而不是为了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关于汽车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直接扣除机械公司的回购保证金,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的目的和商业交易习惯进行全面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公司与机械公司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协议仅对合同双方有效. 而且,机械公司支付保证金的目的是保证其履行合同的能力,与汽车公司无关,也不影响汽车公司的权利. 根据一般商业交易对价原则,如果汽车公司的回购金额也直接从机械公司的合作保证金中扣除,则等于机械公司代表汽车公司支付部分回购价格. 汽车公司无需支付代价即可享受收益. ,不合理. 因此,裁定不应从回购价中扣除合作保证金,这也是合理的.
来源/上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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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中国还考虑给别人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