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索爱”商标获准注册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9-07-21 16:08:59  来源:网络整理

r商标tm商标_国外商标与国内商标冲突_索尼爱立信商标

最高人民驳回索尼爱立信再审申请—— “索爱”商标获准注册 肖 峰 本报记者 肖 峰

日前,最高人民下发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告知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以下简称索尼爱立信公司)对“索爱”商标确权纠纷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关条件,予以驳回。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以下简称北京高院)于2010年3月作出的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撤销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的行政判决,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核准第3492439号“索爱”商标予以注册的裁定。

国外商标与国内商标冲突_r商标tm商标_索尼爱立信商标

2003年3月,刘建佳(现任广州市索爱数码科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在第9类申请注册第3492439号“索爱”商标,申请使用类别包括影碟机、电话机、录像机等商品,该商标于2004年8月被核准注册。2009年年中,广州市索爱数码科技以“索爱”为商标的MP5播放器在大量媒体上作推广宣传,很多消费者的第一反应是又一个借用“索尼爱立信”(SonyEeicsson)的“山寨”品牌来了。

2005年6月,索尼爱立信公司向商评委提起商标争议,请求撤销第3492439号“索爱”商标,其称由于索尼爱立信公司在中国申请注册的中英文商标为“索尼爱立信”(SonyEeicsson),在其看来,“索爱”商标与其中英文商标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且刘建佳申请注册“索爱”商标具有明显恶意。

索尼爱立信商标_r商标tm商标_国外商标与国内商标冲突

据记者了解,2007年11月,商评委审查该案后认为,索尼爱立信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索爱”就是“索尼爱立信”的简称。“索爱”属于臆造词汇,无规范含义,尚无理由认为该商标使用在影碟机等商品上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同时,索尼爱立信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能认定“索爱”商标是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不足以证明刘建佳注册“索爱”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不正当性。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索尼爱立信商标,裁定“索爱”商标予以维持。

在经过双方谈判与申请重新评审无果之后,2007年年底,索尼爱立信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9月,北京一中院作出了撤销商评委

r商标tm商标_国外商标与国内商标冲突_索尼爱立信商标

一审裁定的判决。

随后,“索爱”商标相关纠纷愈演愈烈。2008年10月,刘建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北京高院审理后认为,索尼爱立信公司主张其已使用“索爱”的事实是在多家网站上出现的对各型号“索爱手机”以及其他“索爱”产品的报道、评论,且这些产品的生产者均指向“索尼爱立信公司”。但是这些报道、评论均非索尼爱立信公司所为。在“索爱”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索尼爱立信公司未进行任何有关该商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宣传等商业活动。此外,时至2007年10月左右,索尼爱立信公司并不认同“索爱”是其公司简称或者是其手机及电子产品的简称。由于索尼爱立信公司未将“索爱”作为商标进行商业性的使用,因此,原审判决关于“‘索爱’这一简称被中国相关公众、媒体采用并广泛使用,且这种称谓已被广大消费者感知并一致认同,成为‘索尼爱立信’公认的简称,与之形成了唯一的对应关系”及“‘索爱’已被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认可并使用,具有了区分不同商品来源、标志产品质量的作用,这些实际使用效果、影响自然及于索尼爱立信公司,其实质即等同于其使用”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北京高院认定刘建佳的上诉理由成立,撤销一审判决,并维持商评委的行政裁定。

国外商标与国内商标冲突_r商标tm商标_索尼爱立信商标

由于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在中国注册的中文商标为“索尼爱立信”,在他们看来索尼爱立信商标,索爱数码注册的“索爱”商标是不合法的,于是索尼爱立信通过协商、法律手段以及媒体舆论等多种方式希望把索爱商标占为己有。当然,诉讼掮客,除了尽量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到审判量裁的每一道程序,在每个中都保证审判不受外部力量左右之外,还应有宏观层面的制度配合。索尼宣布将以10.5亿欧元收购爱立信持有的50%索爱股份。

最高人民对该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根据索尼爱立信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索爱”商标已经成为其企业名称的简称及其未注册商标“索尼爱立信”的简称。在“索爱”商标申请日前,索尼爱立信公司的相关手机均未在中国大陆生产或销售,其关于争议商标是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简称的主张也不成立。无论是作为未注册商标的简称,还是作为企业名称或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简称,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对该标识主张权利的人必须有实际使用该标识的行为,且该标识已能够识别商品来源。在“索爱”商标申请日前,没有证据证明索尼爱立信公司有将该商标用来标识其产品来源的意图,相关媒体对索尼爱立信公司手机产品的相关报道不能为其创设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因此,索尼爱立信公司关于“索爱”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在先权利的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商标被撤销后,对已执行的商标侵权的判决、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并非对所有的商标侵权的判决、裁定都没有追溯力。辩护人坚信:二审能够作出公正判决。而且,商评委还于2007年11月28日下发商评字第11295号文件《关于第3492439号“索爱”商标争议裁定书》,明确裁决“索爱”商标由刘建佳拥有。

举报/Report

同时转发到微博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shouji/article-114651-1.html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暴力、反动的言论

      • 赵超
        赵超

        然后苏联海军菜打出我舰奉命撞击你舰的警告之后才撞击的

      • 崔璞
        崔璞

        黄子韬作词作曲

      • 李树晟
        李树晟

        好多水军啊

      热点图片
      拼命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