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至少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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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公司知道国家质检总局抢不到小米手机后马上赶过来送上几部意思意思
一个让人随便入侵领海领空的国家还谈什么强国
我比您稍微保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