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如何编写挂牌发行备案文件?
对于挂牌同时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尚未单独制定有关指引,可以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开展相关业务。
但挂牌同时股票发行备案材料的最低要求,应至少包括:
(1)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3)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4)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5)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6)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报告、缴款凭证或者其他证明出资到位的文件等。
6.如何准备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申请挂牌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最近两年及一期(如有)的财务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并由注册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合并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申请挂牌公司应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申请挂牌公司应披露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
7.如何准备法律意见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挂牌的法律意见书没有发布专门的业务指引,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己的执业习惯自行制定模板,但主要内容应为对企业历史沿革、合法规范经营、是否符合挂牌条件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
应在法律意见书中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过程、所涉及必要资料或文件。
8.如何准备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
主办券商应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分析,并通过主办券商的内核以后,对是否同意推荐挂牌出具报告。
(五)挂牌申请的电子化报送
1.电子化报送与受理的基本业务流程是什么?
2.电子化报送材料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电子化报送材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认真对待并准确完整填写报送信息,尤其是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中介机构信息等表格;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须经过签字、盖章,并扫描签字盖章页(Pdf版本必须彩色扫描),与纸质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报送的申请挂牌文件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中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进行制作。
(4)单个文件大小应不超过20MB。
3.采用电子化报送后,是否还要报送纸质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审查电子化系统已正式上线,将不再接收纸质版文件。
关键词:新三板新三板培训主办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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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和无政府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