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85125042
招标服务单位标书费收取联系人:何工,8512171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6-15号海景中心西塔五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 监督和投诉
8.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明。
8.2受理机构及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水均岗8号粤电大厦西塔19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5125989
传真:020-85125980
8.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8.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8.5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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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对美国说关你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