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编号:临2010-029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与北大方正集团
关于“《续签协议》
补充协议Ⅲ”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夸大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方介绍:
许可方:北大方正集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魏新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方正电子出版平台、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施、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科技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制造所必须原辅材料、机械器材、仪器仪表及科技的业务;开展对外合作制造、“三来一补”业务;物业管理等。
被许可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商务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方中华
注册资金:2,194,891,204元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部件、软件徐文彬 方正集团,非危险品化工产品,办公设施及消耗材料,电子设备,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经营各种商品和科技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允许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涵盖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关联方关系
截止2010年6月30日,方正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96,625,3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许可方、被许可方与宏股份、宏电脑(上海)签署的四方《合作协议》,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终止两人在《商标许可合同》、《续签协议》、《补充协议I》和《补充协议II》项下关于PC产品中的手机产品、电脑外设产品、5英寸以上(不含本数)屏的电子书和MID产品相关业务的商标许可。
第二条 在许可方仍然是被许可方的第一大股东,且许可方推荐的董事在被许可方董事会中仍占控制地位的状况下,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所生产的数码产品、5英寸以下(含本数)屏的电子书和MID产品、相关配备、应用工具相关业务或者其它非PC产品业务无限期、无偿使用相关方正商标(下称“方正商标()屏双方将按照详细商标另行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
第三条 如果许可方不再是被许可方第一大股东,或者许可方推荐的董事在被许可方董事会中不占控制地位,被许可方可以选用不再使用方正商标,也可以选用使用,使用期限为许可方不再是被许可方第一大股东以及许可方推荐的监事在被许可方董事会中不占控制地位之日起3年,使用费每年不少于被许可方年销售总额的1%。,具体金额由两人协商决定,3年之后商标使用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双方原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续签协议》、《补充协议Ⅰ》和《补充协议Ⅱ》项下的承诺与本补充合同不一致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拿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递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表决,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议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本次补充合同Ⅲ的签订进一步细化了在选定范围内本公司无限期无偿使用方正集团所拥有的商标等有关事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将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签署的“《续签协议》补充协议Ⅲ”提交股东会议审议,该合同要求公司可无偿使用选定范围内方正集团的商标徐文彬 方正集团,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续签协议》补充协议Ⅲ
(2)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编号:临2010-030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夸大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及)拟向方正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3、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及)将个别日常营运资金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放余额不低于5亿元。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的影响
方正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免费结算服务,同时,方正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营运状况较为了解,有利于为公司提供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交易对公司大幅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无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节省交易利润和价格,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向方正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部分日常资金存于财务公司。
鉴于方正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大方正集团(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有),方正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金融服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拿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递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表决,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议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二、 关联方介绍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0】427号),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3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3241657,金融许可证号:00454509,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层。
方正财务公司许可经营工程:对成员单位申请会计和融资经理、信用鉴证及有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事项交易对价的收付;经核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贷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受托投资;对成员单位申请票据承兑与汇票;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外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对账、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申请借款及注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方正集团持有方正财务公司90%股权,为方正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正集团下属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持有方正财务公司5%股权,本公司持有方正财务公司5%股权。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公司拟向方正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3、公司拟将个别日常营运资金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放余额不低于5亿元。

4、以上贷款办理时限及日常资金保管的期限均为三年。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公司有权在认识市场价格和评判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本合同年限到期时决定能否与方正财务公司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按照实际状况选取由其它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2、方正财务公司同意根据公司的规定或指示向公司提供以上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它业务。
3、方正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违反以上原则:
(1)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要求的利息下限,不超过通常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类型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有关管理方法执行,方正财务公司最高可为公司提供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
(3)除存款和信贷外的其它各项金融服务,方正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超过中国其它金融机构同等业务成本水平;
(4)方正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造成的结算价格,均由方正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价格;
(5)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必须,方正财务公司将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涵盖但不限于贷款、贴融通。
4、方正财务公司应保证资金管控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债务风险,满足公司支付意愿。
5、在遵循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署具体合同/协议以承诺具体交易条款,该等详细合同/协议需要根据并依照本合同的方法、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要求。
(二)方正财务公司承诺
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方正财务公司承诺将于情形出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1、方正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权不能支付、大额借贷逾期或抵押借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等重大事项;
2、发生或许影响方正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方正财务公司的股东对会计公司的债务欠款6个月以上未还清;
4、方正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债务比重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第三十四条的条例规定的;
5、方正财务公司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管控部门的、责令整改等重大情形;
6、其他或许对公司负债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由双方履行完外部审批程序签订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可以更改和终止。在签订书面合同原本,协议并且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定进行单方面的更改、修改或终止。
(四)争议的解决
凡因订立及履行合同所出现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赔偿,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纠纷递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诉讼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协定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妨碍
1、方正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
2、方正财务公司可为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3、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便捷,节省财务成本。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北大方正集团财务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提交股东会议审议,该金融服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节省交易利润和价格,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编号:临2010-031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通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夸大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开展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3名,实参与审议董事3名,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提案。
鉴于本届监事会任期已满,监事会特提名余丽女士、谢克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会议补选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
该提案将递交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对各候选人逐项表决。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监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会议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丽,女,44岁,硕士,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北大方正集团董事务。曾任河南方正信息技术兼总经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副总裁。
谢克海,男,45岁,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北大方正集团高级副总裁。先后在北京科技大学任教、西门子(中国)人力资源部工作。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编号:临2010-032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关于举行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年会的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夸大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年会的提案,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5日上午9点半举行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本次股东年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的审议方式,有关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详细事项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提案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提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签署的“续签协议》补充协议Ⅲ”的议案
5、审议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所有详细内容见公司将按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年会大会资料。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0月28日)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审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副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可参加股东会议的有关人员。
三、会议出席办法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请于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议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明、股票账户卡参加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邮件形式申请登记,以到达地时间为准。
2、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方正科技股东年会秘书处。
3、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方正科技股东年会秘书处(邮编:100871)。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投票代理委托书见附件。
4、登记联系电话:(021)58400030
登记传真:(021)58408970
5、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本次股东会议举行地点另行通告 。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号:)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方正科技集团股份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并由该先生(女士)全权处分和行使委托人名下的投票表决权。
股东帐号: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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