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9-07-27 08:10:07  来源:网络整理

谢晶晶 公开转让说明书_江中药业股份 公开转让说明书_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件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件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主要包括:

(一)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主要技术;

(二)主要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取得和使用情况、成新率或尚可使用年限等;

(三)主要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使用期限或保护期、最近1期期末账面价值;

(四)申请人所从事的业务需要取得许可资格或资质的,应当披露当前许可资格或资质的情况;

谢晶晶 公开转让说明书_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_江中药业股份 公开转让说明书

(五)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期限、费用标准;

姓名职务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情况其他利益。姓名 职务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情况其他利益。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沈东新八钢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3日。

(七)其他体现所属行业或业态特征的资源要素。

第十九条 申请人可以遵循重要性原则,有针对性和差异化、个性化地披露特殊风险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三节 公司治理

第二十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作出合理解释。

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_江中药业股份 公开转让说明书_谢晶晶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请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及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说明为防止发生资金占用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和相应的制度安排。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情况。

申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应披露具体情况: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人股份的;

(二)相互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

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_谢晶晶 公开转让说明书_江中药业股份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与申请人签定重要协议或作出重要承诺的;

(四)在其他单位的;

(五)对外投资与申请人存在利益冲突的;

(六)在最近2年内发生变动的。

对于一般投诉,将主要由免费服务、各大营业机构或质量保证部门予以妥善处理,但针对重要的投诉或潜在的重大纠纷,法律部将会同合规等部门详细了解纠纷事项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从法律层面进行评估并提供初步法律意见,由相关业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诉讼是解决社会纠纷最有效的法定渠道和最终的法律手段,非诉讼是运用诉讼以外的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纠纷的重要辅助渠道。(三)投诉状1、投诉状的概念 是旅游投诉者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旅游纠纷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陈明事实和理由,要求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解决旅游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书状。

第二十七条 除上述事项外,申请人可以披露便利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其他内部制度。

第四节 公司财务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最近2年及1期的财务报表。申请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_江中药业股份 公开转让说明书_谢晶晶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请人应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财务报表在其最近1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应披露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对相关事项的详细说明。

第三十条 申请人应列表披露最近2年及1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并对其进行逐年比较。主要包括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申请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除特别指出外,上述财务指标应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相关指标的计算应执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的原则,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等均做出规定,并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依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关联方范围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各种类型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措施以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第四十六条以及其后修订的相应规定公开转让说明书下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第四十条以及其后修订的相应规定,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申请人应根据交易的性质和频率,按照经常性和偶发性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应简要披露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申请人应简要披露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申请人存在对外担保的,应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应予说明。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在报告期内进行对财务报表有影响的资产评估的,应扼要披露资产评估的主要情况。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最近2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ruanjian/article-116135-1.html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图片
      拼命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