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避税手法及法律风险(2)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9-04-17 08:09:28  来源:网络整理

说法:该办法对双方都没有保证,因为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购房的产权并不是买家的,未来买卖两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如果未来几年内政策再发生变化,对于买卖双方风险将会很大。另一方面,房价如果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到时候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了。

避税手法三:假赠与

需要办理赠与协议公证,缴纳赠与公证费2%,契税是全额契税3%,手续费几百元,其他税费全免,你继承和赠与得到住房部分,以后卖掉该住房,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继承和赠与时的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说法:由于赠与不是买卖行为,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支付,对于买方来说压力将会很大。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此外,买家还要承担赠与人撤消赠与和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风险。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在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消。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买方支付了房款但卖方不办产权过户,或卖方先办好了产权过户而买方未交齐房款,都很容易引起纠纷。

避税手法四:假离婚

根据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为了避掉这部分税费,许多夫妻在此大做文章,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如夫妻俩为了避税,开出了明后,将自己名下的2处房产中的一处以赠与的方式转到妻子的名下,这样就可以省下几万元的税费。而离婚后再复婚,两道手续的成本却不足百元,这与税金相比,要省很多。

说法: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较大。记者房地产报纪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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