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少女的控诉:被亲生父母性侵,请干爸干妈申冤
案发在2008年10月27日。
当时,14岁的汤兰兰正在龙镇上初一,寄宿在校门口的王凤朝、李忠云夫妻家,判决书中,汤兰兰称他们干爸、干妈。
在当地,由于村屯散落,人口稀疏,基层学校条件差,不少孩子从小寄宿读书。汤兰兰从学前班开始,就离家上学,六年级转学到龙镇后,便住在了王凤朝家。同时住宿的学生不到10人。
这已经是汤兰兰第6次转学。万秀玲说,这次转学是因为前一个学校“没有英语”。为供其上学,家里每年要花五六千元。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
由于路远,家属说,平时汤兰兰和当地的学生们一样,只有“五一”、“十一”、寒暑假才会回家。
而2008年的“十一”,汤兰兰没有回家。万秀玲称,刚放假不久,她就接到了女儿电话,“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万秀玲称她当时不信,怕女儿是“处对象了”。随后,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可她们并未接走汤兰兰。
判决书显示,证人王凤朝说,当日,三人来接汤兰兰,万秀玲打了孩子,其打电话报警。当年10月27日,夫妻二人领着汤兰兰报案。
接孩子这天,王凤朝称是10月1日。而据汤兰兰所记,这天是10月3日。当日,汤兰兰给写了一份举报信,称被家中十几位亲友强奸多年。信的开头即是,“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能让我干妈、干爸为我申冤。”
这封控告信亦被采纳。

汤兰兰交给的举报信。受访者供图
“王凤朝和李忠云何时得知被害人被强奸,二人说法不一。” 汤家的申诉付建说。在他看来,“到底是如何引发的报案?这正是此案的要点所在。”
判决书显示,干爸王凤朝作证称,接孩子那天,“三人走后,汤兰兰诉说了被强奸的事”。而干妈李忠云却给出另一种说法:报案次日,李忠云对称,自己早在9月底就知道了。
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9月底汤兰兰与母亲通电话时说,“你又想整老爷们上咱家”,随后生气地挂了电话。经李忠云询问,汤兰兰才说了被强奸一事,“干妈你得救我,我给你磕头”。
而到了次年3月,李忠云的说法又变了。在接受检方询问时,她称自己是接孩子那天晚饭时,才知道了强奸一事。
“前后矛盾,显然有人撒谎。”付建说。
“怀孕”疑云:真假B超单,已产型宫颈口
1月21日,万秀玲对澎湃新闻称,2008年10月初去王凤朝家接孩子,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女儿。
多名亲友称,“十一”前的那个暑假,汤兰兰没有回家。“她说要留着补英语。”万秀玲回忆,自己还去王凤朝家给孩子送了六七百元的学费和住宿费。
万秀玲称,接孩子那天,李忠云塞给她一张B超单,“说已经带兰兰做过流产了”。
“卷宗里有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1月23日,万秀玲此前的辩护王丹阳对澎湃新闻称。家属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这两份B超单均为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出具,报告日期均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医师也是同一人。而结果却截然相反。
而这两份B超单上的姓名都是“王兰兰”,年龄“17岁”。
据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没填真实姓名和年龄,“是怕万一单子被其他同学发现,真是检查出问题,对汤兰兰不好”。但李忠云否认查出了怀孕,也否认带汤兰兰做过流产。
物证提取笔录显示,报案后的第19天,在万秀玲家中,从她衣服口袋里提取到一份B超单,姓名、日期、医院与上述相同。但诊断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案卷中收录的其中一份B超单。(手写部分为阅卷时批注)受访者供图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s://www.pc-fly.com/a/jisuanjixue/article-64138-2.html
更有利于我们
挺好的
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