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明有哪些 通知:泰安网约车新政出台,明年2月实行!以后(2)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7-12-30 22:07:10  来源:网络整理

(四)车辆购置、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

(五)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应当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者车辆所有人向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材料。

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第十五条 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后,车辆所有人须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者车辆所有人持登记或变更后的原件及、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证明原件及和车辆保险单据原件及,向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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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明有哪些

第十七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第十八条 网约车使用年限届满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时,由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所有人终止网约车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前30日内向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申请变更使用性质的,应当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由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已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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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驾驶员应遵守什么规定?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随车携带本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遵守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运营服务标准,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三)保持车容车貌和车内整洁卫生;

(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五)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收费,并按规定提供;

(六)不得在载客状态时承揽其他预约业务;

(七)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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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乘客应遵守什么规定?

约车人或者乘客应当文明约车乘车,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支付车费,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预约服务;

(二)不得要求驾驶员作出违反出租汽车管理、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不得携带管制、械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或者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

约车人或者乘客发现车辆牌照号码或者驾驶员信息与预约信息不符的,可以拒绝乘坐并拨打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有效明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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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你关心的

第三十九条 本市鼓励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属于合乘各方自愿民事行为,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按照人数适当分摊。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合乘每日每车接单次数不超过4次。

第四十条 巡游车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十一条2018年2月1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车辆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且申请时距初次注册登记取得《》之日起未满3年的本市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可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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