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局批准,资阳市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含参照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上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基层,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即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招考对象中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
(1)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2)报考非类职位的,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记载和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和参照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察:
1. 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 有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 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活动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我市招录名额共221名,其中安岳县120名(含招录人察16名),乐至县101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资阳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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