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吸附器 南充市环境保护局

电脑杂谈  发布时间:2018-02-08 22:50:37  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13日。

电 话:0817-2232335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南充市环境保护环评科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施工人员直接雇佣当地工人,现场不提供食宿,施工工人生活污水自建旱厕,定期清运处理。营运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放至园区建成的污水管网,进入嘉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嘉陵江。工业吸附器

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包括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废气控制措施、国家相关扬尘防治的规定,可将扬尘的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粉尘和有机废气(VOCs):木材加工区(粗加工和精加工)共设一套中央除尘系统(包括各工位集气罩、气管、排风支管、排风总管、1台末端布袋除尘+脉冲除尘器),各木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和抽风气管收集后,汇入排气总管排,送入末端布袋除尘+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每个生产车间设一间封闭的专门进行拼板、涂胶压合的房间,该房间设置一套废气收集系统,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收集后通过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汇入粉尘排气总管,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每个标准厂房设置一套完善的粉尘和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共3个标准化生产车间,故共设置3根15m高排气筒。

3、声环境: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机械、安装调试过程均会产生噪声。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安装调试时间,确保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工业吸附器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的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物主要通过废品回收及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其它部门意见: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7-511304-21-03-208372】FGQB-0184号”同意备案;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出具了《不动产登记证》(川(2017)嘉陵区不动产权第0000614号),明确项目用地是“工业用地”。

1.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的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2.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且满足南充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南充市污水处理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

3.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4.设备噪声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交通噪声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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