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和《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主要包括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并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等。
2、本次修改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备案,不代表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后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 《基金合同》的修改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详见附表一“《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表一:《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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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已于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宝盈基金管理网站()发布了《宝盈基金管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管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修改事项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的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17:00止(以本公告中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收件人:丁青松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1708
联系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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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已经胜利七十周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