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赵晨民
钱打进了亡父的支付宝
儿子取钱遭遇账户锁定
吴江的秦先生在几年前用父亲的名字在支付宝上注册了一个账户,准备用于开网店。考虑到这个账户主要是自己实际操作和使用,他在开设账户的时候就填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将此手机号码作为支付宝账户名。之后,网店没有开成,这个支付宝账户也渐渐被秦先生所遗忘。前段时间,秦先生的朋友在支付他货款的时候,将三万元直接转入了这个以他父亲名字注册的支付宝账户里。姓名与号码查询
秦先生很是纳闷,这个支付宝账户从未用过,钱怎么就转入那个账户了。原来他的朋友在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时候直接选择了输入秦先生的手机号码,跳出账户名后,他的朋友也没有多想,直接将钱汇了进去。秦先生曾尝试登录该支付宝,并成功转出了一千元,但当秦先生再次尝试时,支付宝页面跳出尝试次数过多,账户已被锁定。
于是,秦先生拨打了支付宝的客服,客服告诉他,因为他父亲此时已经过世,要办理相应的继承公证后方可取款。

“我的账号为什么不能用?”平台要求证明“我爸是我爸”
既然支付宝客服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秦先生就找到了吴江公证处。公证员介绍,需要秦先生提供支付宝账号的相关信息,但是账号已经被锁定,无法登录。在公证员的帮助下,秦先生再次拨打支付宝客服进行咨询,经转接三次,终于联系上对此类事情处理较为熟悉的工作人员。
对方工作人员称,针对此类情况,相关当事人如果需要查询已故人员的支付宝账户信息的,需要按要求在其平台上上传已故人员的死亡证明、查询人与已故人员的关系证明、查询人的件及公证处出具的查询函件等。随即,公证员为秦先生开具了查询函,并帮他按支付宝公司的要求上传了相关资料。姓名与号码查询一周后,公证处收到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发来的《账户查询情况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记载了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号码及余额等具体信息。公证员当天就通知秦先生办理了相关继承手续。
能否直接继承账号?:账号申请者仅有使用权
“秦先生继承的实际上是父亲支付宝账户中的钱。同时,人们关心的还有支付宝账户等虚拟账号本身有没有可继承性。”简文事务所王任翔提醒,和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理解不同,这些虚拟账号本身没有财产属性,申请人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也谈不上能够继承。
记者查询了《支付宝服务协议》,其中一条规定了“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继承。”也就是说,秦先生使用的这个支付宝账号使用权应该是秦先生父亲,而根据支付宝的规定,只能由秦先生父亲操作该账户里面的钱款,秦先生要得到这笔钱,只能继承这一笔“遗产”。

微博同样也规定了“未经微博平台同意,用户不得擅自买卖、转让、出租任何微博账号或微博昵称”。
介绍,其实这些账号的功能和银行账号已比较接近,继承者需要获取的并非这个账号,而是这个账号里的财产,所以妥善保管账号也是在保护财产。
已故亲友手机号码能否继承?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可过户保留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想将手机号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办理手续的时候发现当初实名认证填的资料是自己已故的亲友,结果被营业厅工作人员要求办理继承公证。
“已故亲友的手机号码可以通过继承公证,将机主身份信息更改到现有机主的名下。”吴江公证处的公证员吴凤亚介绍,手机号码现在已经成为个人身份的一个标签,特别是长期使用的手机号码,不仅具有纪念意义,更可能因其作为使用人商业经营主要联络方式而内含一定的商业利益。
公证员吴凤亚分析,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的规定,手机号码属于国家所有,手机号码的使用者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服务协议》而享有该号码的使用权。手机号码的使用权是具有财产性利益的,如一些靓号本身价值不菲,或因作为生意往来主要而具有商业利益,加之现在手机号码又有积分、返还话费等套餐服务内容,这些都使得手机号码的使用权成为了一种具有财产性价值的资源。既然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具有财产属性,属于个人财产存在的一种形式,那它就应当可以作为遗产。
吴凤亚告诉记者,实务中出现手机号码使用权继承受阻,主要原因是目前法律对此类财产可否作为遗产处理未有明确规定。但庆幸的是,相关部门正在为此做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如2017年底,江苏省公证协会制定了《网络虚拟财产公证业务操作指引》,为公证部门办理此类公证提出了规则和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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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上虽说他有绝对优势但中国滑的像个泥鳅不给他动粗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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