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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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东移动的反腐行动持续近两年并已走向尾声。司法判决将决定一些公司能否保住供应商资格。京信通信系统(中国)(下称“京信中国”)就是其中一家。
广州市天河区在一审判决中认定:京信中国犯单位行贿罪,向广东移动员工行贿150万元。京信中国上诉后,此案于7月17日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京信中国希望改判,认定行贿纯属其员工个人行为。而如果维持原判,京信中国将被国有运营商排除在招投标之外,今后的业务难以为继。
京信中国是一家民营通信设备提供商,主营业务是为国有通信集团供应移动通信设备。公司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移动、及中国电信。京信中国于2003年在香港上市,成为京信通信系统控股(02342.HK,以下简称“京信通信”)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法庭调查,2007年至2011年,京信中国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蒙承志为拿下商业合同,向广东移动规划技术部总经理孙炼行贿四次,共计150万元。(详见《广东移动系列案首次开庭》 )
在单位中,负责人往往承担处罚较轻。一审判决判处蒙承志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对蒙承志来说,这是一个有利结果。而对京信中国来说,这一判决可能是致命的。京信通信天线
2015年1月16日,京信通信发布公告称,京信中国已获得一审判决结果,其被裁定行贿罪名成立,并处以20万元。这一判决“可能会对本集团之声誉及京信中国日后之业务发展及若干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此次二审焦点即在于:蒙承志送钱给孙炼,究竟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
京信中国代表在庭上供述:京信中国对蒙承志的行为并不知情。作为广东分公司的“一把手”,蒙承志可自由决定相关业务费用的用途,其行贿款一般通过支付证明单和借据单的形式向财务提取,事后用平账。分公司的财务报表每月交给总公司审计。
京信中国审计部门有关人员称,京信中国在各省均有分公司,日常审计中仅能从程序上审查账目是否正确以及真假,未能审核每一笔款项的用途是否真实。
此案一审宣判前,蒙承志的亲属告诉财新记者:京信中国曾经派人和家属协商,希望蒙承志能够配合公司将责任全部揽下来,以保住公司供应商资格。公司还承诺在未来蒙承志服刑期间,照常支付其工资收入。家属称:蒙承志和家属商议考虑后,拒绝了上述要求。
家属同时透露,京信中国广东分公司设立了专门费用维护客户关系,这笔钱蒙承志获得授权可以自己支配。其中的行业潜规则,蒙承志和他上级领导心照不宣。
7月17日二审时,京信中国代表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声泪俱下,称若这一行贿被认定为单位行贿,京信中国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整个上市公司将陷入破产境地,数万员工有可能失业,希望予以考虑。
检方表示:坚持一审时的指控意见。京信通信天线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自2014年11月27日孙炼案庭审内容曝光后,京信通信股价从11月26日的3.03港元一路下跌。7月17日收盘时,该公司股价为1.86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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