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在距中宁县城不足40公里的南、北两侧和西边分布着日产4500吨同心桃山水泥(待建)、日产2500吨青水赛马水泥和日产2×2500吨胜金关水泥。其中:新批在建的天元锰业日产2×4500吨生产线、新批未建的同心桃山日产4500吨生产线、新批未建的中宁赛马日产4500吨生产线属新增产能,仅宁夏中部地区新增产能达650万吨。宁夏自治区内的水泥产能也和全国的水泥行业一样,已经出现全局性、全方位的严重过剩,相当一部分水泥企业的生产线已限产、停产,面对产能过剩与需求疲软的供需压力,企业停窑限产延长已经成为常态,行业整体效益严重迅速下滑。3、经济运行情况。2012年宁夏自治区水泥工业企业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加大、经济运行风险下行、水泥产能严重过剩三重压力下,基本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宁夏自治区规模以上水泥工业企业水泥产量1605万吨、同比增长10.3%,水泥、熟料实现销售收入37.16亿元、同比2011年下降9.8%,实现利润0.1亿元、同比2011年下降97.5%。2013年上半年宁夏自治区规模以上水泥工业企业水泥产量780万吨、较2012年同期增长24.6%,水泥、熟料实现销售收入19亿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28%;实现利润2216万元,总体上来讲水泥行业的利润较2012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宁夏天元锰业水泥项目违规情况1、假借循环经济获批项目。主要表属锰废渣所在地,由黄河以北搬至黄河以南异地建设水泥循环项目不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能否实属锰废渣(石空工业区)和天元锰业水泥项目(宁新工业区)均距中宁县城不足10公里,两地相距近30公里,横亘中间的黄河充当阻挡污染的天然屏障。作为主要污染源的金属锰废渣,要跨过黄河、经过县城进行运输,异地运输和异地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对中宁县城10万余人形成前后夹击,人为扩大污染范围。配置资源假循环,天元锰业水泥项目移址建设在中宁县瀛龙山石灰岩矿山5公里处,中宁县分别以中宁政发〔2012〕65号和303号文件(祥见附件五)向自治区国土厅给天元锰业水泥项目申请中宁县瀛龙山和中宁天景山备Ⅰ、备Ⅳ矿两处石灰岩资源。
其中自治区国土厅以宁国土资函〔2012〕182号文件(祥见附件六)对中宁县瀛龙山石灰岩矿违法重新设置探矿权报请自治区同意。若根据天元锰业水泥项目上报自治区经信委《可研报告》称:“消纳工业废渣51.69%”,也就是说对石灰岩的需求量不大、依存度不高。目前虽批复两条4500吨生产线,但实际在建一条,折算年需矿石不足90万吨,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不应配置或配置少量的石灰岩资源。另悉,天元锰业把新上水泥项目作为消纳金属锰废渣的主要渠道,地方又在为天元锰业积极运作日产2×4500吨水泥生产线项目,届时日产4×4500吨水泥生产线在宁夏中部新增产能700万吨,无疑加剧产能过剩、严重恶化市场、破坏供求关系、拉低水泥价格,造成上一个项目、毁一个产业的严重后果。2、新增产能造成重复建设。2009年国发〔2009〕38号《意见》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天元锰业2013年取得土地、2012年获准备案、2011年启动建设的日产2×4500吨水泥生产线项目,在项目周边40公里范围内,分布胜金水泥、瀛海水泥、中宁赛马、青水赛马的10条水泥生产线,年产能1000万吨,按10%掺加量计算,年消化金属锰废渣100万吨,可实现循环经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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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拒绝赔偿才对
利用中国随处可见的无人居住的鬼城来安置叙利亚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