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北大方正“陷阱取证”终获正名
2000年,北大方正公司发现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销售盗版北大方正软件的行为。为获取证据,北大方正采取“陷阱取证”方法,派出两位员工佯装成用户,在北京市国信处员的随同下,购买到了高术公司随机配备的盗版软件。2001年9月,北大方正团体、北京红楼计算机技术研究所共同将高术公司等相关企业告上了法庭。这场诉讼历时5年,历经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最高院三级审理,终于盖棺定论,北大方正全面胜诉。
点评:正版软件有了取证“利器” 被业内称为“软件侵权第一案”的北大方正诉高术公司软件侵权案历经了罕见的四次审理(一审、二审、再审、提审),终于盖棺定论。
尽管在1994年微软诉北京巨人电脑公司和2000年Adobe公司诉上海年华图文技术软件侵权案中,都对“陷阱取证”这一取证形式予以认可,但仍未消除人们对这种方式的争议。本案中,最高院在判决书中终极认定:本案在公正证实过程中未采取非法方式取证,其目的没有不正当性,其行为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最高院还以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较强、取证难度大等特点,采取该取证方式,有利于解决此类取证难的题目,起到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的作用,也符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精神。最高院的观点为“陷阱取证”正了名,对中国正版软件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注:本文第1、3、5、7、9案例由张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教授) 点评;第2、4、6、8、10案例由程旭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点评。(end)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www.pc-fly.com/a/tongxinshuyu/article-23288-4.html
而日本每年添置数艘先进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