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
千寻,确实那个‘美柳ちなみ’是死了,5年前她掉进了湍急的吾童河。但是关键是尸体并没有找到!“
御剑:”反对!5年前已经确认死亡了!法律上,美柳ちなみ已经是死者!“
千寻:”反对!尸体没有找到5年前她是14岁,如果活着,现在是19岁。无久井,和你同岁呢。”
御剑:“难道你想说证人.........“
千寻:”就是那样!辩护方有意见!现在站在证人席上的,就是5年前诱拐案的关键人物,美柳ちなみ!!!!!!!!!!!!!!!“
法官:”什么?!!!!!!!!!!!!!!“
(哗然)
神乃木:“哎哟喂,火灾现场又引爆了。”
千寻:(我知道揭露她的真实身份势必引起骚动)
法官:”证人!你究竟是谁?!“
里子:”我是...........“
御剑:”证人,你必须说。“
里子:”我明白了。“
法官:”御剑检查官?“
御剑:”让她说吧。辩护方这样提出的确很惊人。检察院也不想为难自己。证人如果不表清身份,我也没办法准允。“
千寻:”什么?“
神乃木:”那小子一开始就知道那女的。“
千寻:”什么?怎么办?“
神乃木:”重要的是证词,仔细听吧。“
御剑:”我说吧。她确实是美柳ちなみ。“
法官:”但是她不是死了吗?“
御剑:”我们也那样想。但是........“
千寻:”5年来为什么隐姓埋名?!“
御剑:”这和本案无关吧?她只是恰好目击。“
千寻:”这不是恰好吧!5年来她凭着‘被害者’的身份,然后这次她又在杀人现场。“
御剑:”又来了。你是想为被告脱罪,她确实是无罪的...........“
千寻:”什么?“
御剑:”请设身处地想想,5年前她遭到诱拐,有着痛苦的过去。同时她又是死者的妹妹,她何故将自己优秀的姐姐杀害。“
(哗然)
法官:”那么辩护请证明,这个我见犹怜的证人杀害姐姐的理由!“
神乃木:”辩护方请求提出理由!!!!!!!!!!!“
(默然)
千寻:”啊不是我!是这个喝咖啡的信口说的!“
御剑:“好了!别再含血喷人了!
神乃木:”你觉得现在是个难关吧?“
千寻:”当然!“
神乃木:”不,是一决胜负的时刻。是难关还是机会?全看你了。“
千寻:(看我了?)
御剑:”啊年轻人终于要暴走了吗?“
千寻:(你不也是年轻人吗?)
法官:“那么,她杀害姐姐的动机是什么?”
出示“被害者的备忘录”
千寻:“一切要追溯到尾并田的越狱。这张东西是死者记录的电话内容的。请看PS部分‘这次务必转达ちなみ.........这次要公布于众。‘。她说要公布于众。“
法官:”啊?公布?。“
千寻:”美柳ちなみ和被害者之间有天大的秘密!所以她才要杀害姐姐!灭口!“
御剑:”够了,谁也不能相信的。你说什么’天大的秘密‘?证据呢?“
神乃木:”美柳勇希,美柳ちなみ和尾并田美散之间有天大的秘密。“
千寻:”辩护方要求做证词!“
法官:”什么?’
千寻:“5年前的诱拐事件的答案,那个天大的秘密!!”
法官:“明白了,虽然是痛苦的回忆,但是.........证人,可以吗?”
美柳ちなみ:“可以。”
千寻:(美柳ちなみ,你笑得可真甜啊。但是,这是你最后的微笑!)
证词~~5年前的事~~
美柳ちなみ:”5年前,我被尾并田诱拐。由姐姐交付赎金,那块。交货完毕后,姐姐朝他手腕上开了。他脑羞成怒把我推进河。我虽然是美柳家的,生活却很不如意........”
法官:“恩!!!”
御剑:“诱拐事件给了她巨大的创伤。姐姐给了她第二次人生,为什么还要将姐姐杀害?!“
法官:”辩护。“
千寻:”在。“
法官:”你听到了吧,证人受过巨大的创伤。所以你问话的时候小心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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