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迪传媒: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股票代码: 603079 股票简称:圣达生物 编号: 2017-021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容: 现代投资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将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的孰高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中国证监会认定,赛迪传媒存在如下违法事实:首先,公司是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2007年5月,经原铁道部授权,赛迪传媒主办刊物《和谐之旅》杂志获准在动车组列车上免费摆放。2012年11月29日,中国广告协会铁路分会发布《全国铁路旅客列车杂志摆放权联合招商公告》发布,摆放权由免费上车方式变更为全国统一招标方式,使赛迪传媒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和谐之旅》原授权文件虽未被明文废止,但存在不参与招标就不能在列车上继续摆放的可能性,且无论中标与否,该事件都将对赛迪传媒铁道媒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赛迪传媒应当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但赛迪传媒直至决定退出参与招标后才披露上述事项。

其次,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且存在虚假记载。2012年年度报告批准报出当日,赛迪传媒董事会决定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并安排善后事宜,其铁道媒体业务停顿已基本确定赛迪传媒2013年报。但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赛迪传媒仍仅披露因摆放权的统一招标导致“铁道媒体业务未来发展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而未披露董事会已决定退出参与招标的事实,其所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同时,该年度报告还存在未充分披露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事项对商誉资产的影响、未计提商誉减值的理由及判断依据等内容。赛迪传媒2012年年度报告对摆放权招标事项及其影响的披露不实。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天铭事务所宋一欣、浙江裕丰事务所厉健向曾经购买过南华生物股票的投资者联合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服务模式为风险代理方式,即代理费在胜诉获赔时依据合同约定,从赔偿额中按比例收取,投资者事前无需支付,如未获赔,则无需支付。
宋一欣表示,索赔条件拟定为:首先,在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月1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13年1月18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其次,在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0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13年10月28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实际上,理财顾问在向客户推销这款产品时,往往并没有充分向投资者解释产品的潜在风险,只是片面地说明客户可以用低于市价一定折扣的价格买入相应股票,使得大多数投资人误以为自己在银行的帮助下可以比普通投资者更低的价格买到相同的股票,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并不是买入股票,而是买入了这些外资银行创设的与证券股票挂钩的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其投资账户的资金并没有实际买入股票,而是作为保证金与银行对赌相应股票未来一年期的股价变化方向。 深证成指日 k 线图 深证成指 macd 图 买入时间: 2013/11/04 卖出时间: 2013/11/08 买入价格: 8442. 90 元/股 买入手数: 1 手 金额: 844290 元, 约占总资金额 17% 卖出价格: 8227. 48 元/股 亏损: 21542 元 买入原因: 10 月 30 日该股票呈实体阳线, 31 日出现短实体阴线, 11 月 1日出现小阳线, 我觉得多方势力仍为主力, 股价还会上涨, 所以 11 月 4 日以 8442. 90 元买入该股票一手, 买入该股票作为投资组合的成分是为了分散非系统风险。1、上述材料提交的,使用a4纸复印后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大有能源:涉嫌欺诈发行与财报信披违规
9月27日,*st众和公告称,9月26日收到证监会关于公司许建成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许建成开展调查。而之前的2014年11月13日,“赛迪传媒”收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慧球科技同时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将积极配合调查。
根据《事先告知书》,首先,大有能源2012年2月20日发布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涉嫌欺诈发行;其二,大有能源2013年半年报涉嫌信披违规,未披露“2013年1月1日起,天峻义海已不能独立对外销售煤炭”事项。针对此,中国证监会对大有能源给予警告,并处2360万元;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至30万元赛迪传媒2013年报。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东方剑桥事务所证券索赔吴立骏表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上述规定,只要在2014年6月18日(即被立案调查当日)持有博元投资股票的股民,不论卖出日期具体为何,都可以参加集体索赔,按照以往经验,在关键时点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诉讼。知名证券维权臧小丽认为:凡在2015年11月14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并且在2016年5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索赔。他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并在2016年5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起诉鞍重股份、九好集团索赔。
北大荒:虚增利润受罚
2013年11月8日,北大荒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6月23日,北大荒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因2011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公司和时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作出。

证监会拟决定:给予嘉寓股份警告,并处以60万元。即使是像上文所提到的2年虚增利润近5亿元、虚增收入近百亿元的皖江物流,其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仅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涉案总经理、策划人汪晓秀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孔祥喜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其他21位涉案人员仅被处以3万元。 总而言之 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东方剑桥事务所证券索赔吴立骏表示,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上述规定,只要在2014年6月18日(即被立案调查当日)持有博元投资股票的股民,不论卖出日期具体为何,都可以参加集体索赔,按照以往经验,在关键时点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诉讼。知名证券维权臧小丽认为:凡在2015年11月14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并且在2016年5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索赔。上海市华荣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认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5月9日之前买入珠海中富(000659)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珠海中富(000659)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联系许峰团队做索赔预登记,如果最终珠海中富(000659)等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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