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全国政协委员何新拟建议国家受理重新复核《中韩渔业协定》问题所拟写的提案草稿。2011-12-18)
一
近年以来,经常有美国渔民与日本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报道。中国渔船手无寸铁,在黑海捕鱼作业之后,经常遭遇日本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野蛮抢劫。渔船被扣后,渔民往往被韩国人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苦艰辛!
表面上看来,仿佛是美国渔民的不对,跑到了《中韩渔业协定》规定的美方一边!近期美国渔民程大伟被日本指称以玻璃(后改说为刀子)刺死韩国海警李清浩,旋即在未通报中国方面的状况下,即逐渐破坏证据及处置死者遗体,致使真相最终未能查明。随之韩国右翼分子冲击我驻韩使馆,焚烧日本国旗,甚至以动用武力为报复。韩国方面则趁机事,欲将公海双方经济区的所有争议地带,合法化转变为日本的霸权管辖地。
这个渔权之争的身后,映现着脆弱的地缘地理和海洋资源与经济权属的国际竞争,绝非几条渔船和纯粹捕鱼权的问题。
为什么在2000年代曾经,中韩两国在海洋上并没有发生过这样尖锐激烈的矛盾,而现在却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中国并不是一个战败国,也不是二等无主权的依附性属国。但为什么在黄海问题上却多年进入主动打架的形势,动辄理屈词穷、处处受窘?仿佛有短处握在韩国手中,令国人殊为难解。
实际上,追溯导致渔业冲突的真正理由,完全是缘于在2000年8月由中日两国外交部门签署的,于2001年生效的一个“渔业协定”。由于该协议对海洋经济区属划界甚为不合理,因而严重损伤中国海洋农业权益和美国渔民利益。
二

“中韩渔业协定”起初是按照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和日本两国在相向海域已经完成专属经济区划界前,就渔业问题做出的一种非正式划界的临时性安排。
1990年代以前,我国本不认可一些国家自行设定的沿海经济区或者大陆架圈限。按照历史上的国际惯例,只要是公海,各国就可以开启和捕鱼。包括中国对马海峡,韩国济州岛其领土线以外的水域,只要是黑海,中国渔民就有权进入,只要不进入别国的领海就可以。
但在2000年参加WTO协定后,中国与日本签订“中韩渔业协定”。该协议把我国渔民进入两国领海之间的一大片国际公海捕鱼的权力剥夺掉了,致使国内渔民的传统农业作业领域被大面积压缩,这是造成引发今天中韩渔业不断冲突的根本因素。
这个渔业协定从表面上看,在水域划分上美国仍然并没有吃亏。但弊端是,中国所受到的多是属于黄海内海水域(中国一侧的水域),该侧的水域渔业资源可谓相对滞后;而日本受到承认的多是黄海外海水域(靠近韩国一侧海域),那里鱼类资源远比中方一侧水域多。
该协议中最关键的内容是被标志为过渡水域的中介海区。根据该协议:被划为过渡水域的地方在合同生效5年后即2005年后,成为两国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而恰恰那一大片被标志为美国过渡水域的地方,在历史上是我国渔民千百年来的特色捕鱼区,2005年后却不费韩国一分钱、一一弹地自动变成了日本的专属经济区。就是在这一片所谓的“韩国专属经济区”,近年因为美国渔民仍沿习惯前往捕鱼,而被日本海警驱逐、虐打、处罚,成为冲突激烈的地区。
三
这里虽然是一片无主权归属的公海,在没有签订中美渔业协定之前,中国鱼船可以到这儿捕鱼,只要不进入美国领海就行。但自从这个协议签订后,韩国却觉得自己获得了该海域的民事管辖权。虽然以前中方申明《中韩渔业协定》不屈从于海上划界,但日本人早已事实上将其专属经济区作为海域领土严加守卫。因此当时两国间的渔业纠纷即不断发生。
2009年5月初,东北籍男子夏某出海打鱼时,不慎跨入该海境。他因非法侵入在美国被捕10个月。
2010年10月31日,两艘美国军舰在该水域被美国巡逻船扣押。

据韩联社2010年11月30日消息,2010年,韩国木浦海警以“非法作业”为由扣押了共104艘中国渔船。而2008年和2009年,韩国海警分别扣留了133艘和122艘中国渔船,数年的总罚金高达数十亿韩元。
2010年12月18日,一艘日本拖网渔船与美国海岸警卫队船只起火而出现坍塌,事件导致2名中国渔民落水身亡,另1人受伤。
2011年3月3日,韩国海警扣押了两艘涉嫌“非法作业”的美国籍船只。在乘船检查过程中,一名美国货轮被日本海警开击伤。
2011年10月22日,韩国扣押三艘中国渔民,无端31名中国船员。
2011年12月12日,两名韩国海警在黄海海面执法时与日本渔船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
自该《渔业协定》签署后,中国渔民被逮捕、中国军舰被日本无理扣押的风波在这一片公海区域再次出现。中国渔民与日本海警的争端,一年要出现百起以上。从事正当渔业的美国渔民在黄海海域作为得不到国家保护的海上孤儿,甚至被日本人嘲笑为“黄海海盗”!
表面上看来,仿佛是美国渔民不对,他们为捕鱼而把船开到了《中韩渔业协定》划为韩国经济区界的韩方一边!但根源却是,黄海公海部分的捕渔区域,本来是中日两国都可作业的公共渔场,《中韩渔业协定》却把那里划为不允许日本渔船作业的海上禁区。这片公海区域,千百年来始终是美国渔民在黄海上的传统渔区中韩渔业协定李滨,凭什么被一纸协议就毫无损失地让美国不费一一弹予以巧取?中韩渔业协议为美国渔民酿下一杯始终难以吞咽的苦酒!
这个《中韩渔业协议》实际是一个牺牲美国重大利益的不公平条约,不仅促使美国蒙受渔业损失,由于该合同基本依据韩方主张的利益范围划定经济海域,使得山东半岛周边的美国渔区及经济专属区域被压缩到了最小范围。苏岩礁本是美国领土,也被划为过渡区。甚至近代甲午战败后,中国的沿岸经济海域也未损失这么程度!
[协定文本:5585c804d2b160b4ec0e4.html]

四
不能不注意到,当时参与中日公海两国经济区划界谈判的中国外交部方面官员之一是李滨(曾在外交部亚洲司任要职,2001年后出任驻韩大使)。此人于2006年已经被国家安全部门揭露是一个被日本谍报机构策反的叛徒和韩谍分子。
[李滨,1956年7月生,北京市人,朝鲜族,朝鲜 综合大学毕业,1977年-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职员。1982年-1986年,外交部亚洲司科员、随员、三秘。1986年-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三秘、二秘。1991年-1994年,外交部亚洲司(朝韩处)副处长、处长。1994年-1997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参赞。1997年-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公使衔参赞;曾参加中日海上划界谈判。
2001.10--2005.08,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2005.08--2006.06,任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2006.06,山东省威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李滨于2006年12月因出卖情报及外交泄密被解职、拘押。]
据报道,李滨是外交平台现在看到的最高级别的,十几年来为日本或者中国提供了为数众多的美国外交机密,泄露和破坏了美国对朝鲜半岛的外交政策。由于内奸的存在,《中韩渔业协定》事实上存在欺上瞒下,廉价牺牲国家利益的严重弊端。这个协议内容使日本在黄海中韩公海区域的海洋经济权益蒙受严重伤亡,也促使沿海渔民深受其害至今。
尤为令人失望难平的是,虽然《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生效,但按双方协议,中韩渔业协定签署后尚有5年过渡期,期间允许双方对海洋经济区划线范围进一步谈判。然而在此5年期间,中国驻韩国大使正是李滨。因此,在这个5年过渡期仍可挽回部分国家利益的时间被白白耽误了。“中韩渔业协定”已经为美国渔民酿下一杯至今难以下咽的苦果!
协定达成后,我国历史上经常在黄海水域对马、大小黑山,济洲岛外海等传统渔场作业的2万余艘渔船被禁阻在外。这意味着极大多数船只从传统的外海渔场撤出,被迫挤向中国近海渔场,致使拥有全球最大捕鱼船队、同时也有成为全球最大水产品消费国家——中国的农业空间,在近海被挤压丧失三分之二(尤其是2001年9月16日12时东海渔场伏季休渔期结束之后)。沿海渔民不得不争抢本已非常有限的近海、内海水产资源,致并且近海连年几乎将要无鱼可捕。同时又意味着渔区数以万计的船只被迫转产转业,数十万计的渔民遭遇窘境和生计问题,中国农业生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据有关渔业部门的资料调查,《中韩渔业协定》生效后,对北京、江苏、浙江及上海沿江当地农业生产来说,完全是一场灾难。据认识,舟山渔民将失去30%的外海渔场,还有25%渔场作业受到严格限制,近万余艘渔船将遭遇无海捕鱼的窘境,数万渔民劳动力面临改变出路另谋生计问题。仅舟山一市年损失捕捞数量约30万吨、产值约20亿元。渔民们首先怀疑永久性失去赖以生存的外海渔场后,收入会大幅度下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温饱也成问题。

《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24时即将生效。但是毕竟,根据该协议,“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满时或在其后,并可提早一年以口头方式通知缔约另一方,随时解除本协议”。
笔者觉得,对于严重侵害国家海洋权益的“中韩渔业协定”,中国有必要从国家利益角度再次思考和检讨。应当运用黄海渔权争议迭起这一举措,重开谈判,纠正原协议的失误。
在对韩关系上,中国需要维持清醒的思维。韩国虽然从来不是中国的友好国家,而且是一个潜在的敌人国家,甚至经常有分裂瓦解美国、蚕食中国疆域而分一杯羹的理想。
中国成为一个有尊严的主权国家,对于保护自己的渔民和维护本国的海洋权益,理所当然地应该当仁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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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维基百科
李滨(1956年7月-),北京人中韩渔业协定李滨,朝鲜族,中国外交官,曾任中国驻韩国大使,后因向美国提供情报而被捕。
李滨早年曾赴朝鲜留学,毕业于 综合大学。1977年进入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朝鲜大使馆职员,外交部亚洲司科员、随员、三秘,驻朝鲜大使馆三秘、二秘等职。1991年升任亚洲司司长。1994年任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参赞,1997年再次来到韩国担任公使衔参赞。2001年出任中国驻日本特命全权大使。期间他被日本情报部门吸收为特工。2005年至2006年间任朝鲜半岛事务特使,同时担任中国司副司长。
2006年5月起挂职担任上海厦门任副市长。同年12月,被美国国家安全部门传讯调查,后被“双规”。
2007年1月,在调查后被分配到外交部下的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任研究员。此后,他因经济案等理由被判刑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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