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闽福发A,股票代码:000547)于2014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发布了《神州学人集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2日起复牌。目前,上述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3、经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实际控制人章高路先生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重组事项外,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13年2月2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作出(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截止2012年9月30日,*ST广夏已完成了出资人权益调整、股票划转、资产处置等实质性工作,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100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向其支付预留外,其他债权人已经获得了清偿,《重整计划》现基本执行完毕。裁定如下:
但个别款项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2月本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本公司重整计划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100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支付预留外,已执行完毕。
2013年2月2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作出(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截止2012年9月30日,银广夏已完成了出资人权益调整、股票划转、资产处置等实质性工作,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100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向其支付预留外,其他债权人已经获得了清偿,《重整计划》未能提供资金帐户暂时无法支付预留外,已执行完毕。
2、广夏(银川)实业股份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广夏(银川)实业股份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审议事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昆百大A,证券代码:000560)于2014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审计、评估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履行报备手续,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根据董事会决议情况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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