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正在寻找关于工资税的内容?让我把最有价值的东西奉献给你:
首页>财经

观网财经组,资深大棋党
发表时间:2016-03-07 15:55:41
字号:
还在为沉重不堪的房贷利息发愁吗?
好消息来了,个人首套房利息有望抵扣个税了!
今天(3月7日),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长楼继伟就一些受广泛关注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作出了解答。尤其是关于个税改革问题,楼继伟透露,综合与分类的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年内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原文见以下楼继伟记者会直播截图)

简而言之,新个税草案的主要精神便是,会对按照个人支出的一些分项,进行个税上的减免。在新个税改革中,楼继伟还特意指出,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应扣除。
有望享受个税减免的内容却远不止房贷利息——子女教育、个人职业培训及赡养老人等支出都有可能享受这一优惠。
一句话,支出负担大的个人与家庭,减税力度也就越大;支出负担小的个人与家庭,即便相对收入较低,在个税方面也不会享受特别的优惠。
如果说起新税改,那么不得不回顾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以往“一刀切”的个税起征点。

楼继伟在记者会上
“一刀切”的弊端:个税几乎等于“工资税”
与许多发达国家不同,个人所得税并不构成税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更多地是一种收入调解税,属于二次分配的内容,体现着国家遏制贫富差距过大的政策目的。
不过,按照以往的个税方案调整,一般都是简单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调个税起征点。
自2006年1月1日首次实施个税征缴起,到2011年确定的标准至今,个税起征点总共经过了三次大调整。从1600元到2000元,又到后来的3000元,再到如今的3500元,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税起征点总是多少让人看起来有些不合时宜。
个税存在的问题,清华大学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曾经一度炮轰过。他于2011年的时候曾表示,个税几乎可以等同于“工资税”。长期以来,在个税的征收中,中低收入者税收贡献率达65%左右,而在发达国家,中低收入者个税贡献率一般不足30%。虽然国家近年来多次提高起征标准,但这一问题仍没解决。这其中有税收征管制度不科学、征收水平不高的问题,更有个税制度总体设计指导思想模糊、目标和方向不明确的问题。
而这一点,明显与个税创立之初“收入调节”的目标不符:劫富济贫倒大有劫贫济富的势头。

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就曾炮轰过个税
不应片面提高起征点,综合税制才是出路
其实,综合与分类的个税改革并不是全新的提法,只是从楼继伟今天透露的情况来看,这次确实是要动真格了。
早在十二五时期,综合与分类的改革已经被写入规划。根据新华社此前报道,前任财长谢旭人也于2011年时就提过这一目标。虽然在同一年的6月,全国人大仍然选择了提高起征点,可从谢旭人的说法来看,其实高层早就清楚目前个税体制存在的弊端。
其实正如楼继伟在今天记者会上透露的那样,个税征收中的分项总共有11项。这11项分别为:属于劳动所得的有四项,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资本与劳动混合所得的有两项,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属于资本所得的有三项,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楼继伟在今天的记者会上是这么解释的: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可以说,除开劳动所得中的工资以外,个税改革可以下功夫的地方的确很多。
因此,目前摆在眼前的就是:一方面,个税改革再从提高起征点已无出路;但另一方面,对个税进行综合征收的客观条件已渐趋成熟。
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是关键
本文来自电脑杂谈,转载请注明本文网址:
http://www.pc-fly.com/a/ruanjian/article-5519-1.html
不在一个社会里
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们为了我们岛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是不是应该扩大南沙岛礁建设的规模及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