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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讯 池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晁新近日在省纪委网站公开撰文,披露池州石台县三家国有林场全军覆没的警示意义。行文中,晁新书记痛批:十几年间,该县分管林业的副县长换了3任,县林业局长调整了4个,却疏于对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三家国有林场财务从未进行过审计,以致长期不做帐这样的低级错误,直至案发都没察觉,他们落实主体责任的担当精神何在?
晁新书记还披露,此次事件中,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多次递送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但都没有引起重视,或按照一般问题进行处理,或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他们履行监督责任的行动又体现在哪里?”
附:池州市纪委披露的信息:
三个国有林场全军覆没的启示
“去林场办事,只要将他们‘拿下’,事情就一定能办成”面对着办案人员的询问,安徽保惠拍卖老板戴某坦言道,石台县几家国有林场的林木采伐权委托拍卖生意,操作实施简单,利润相对丰厚,为了长期稳定收益,必须与林场“一把手”搞好关系。2015年,石台县纪委共立案了林业系统违纪违法系列5起,全县中龙山、仙寓山、黄沙坑三个国有林场“一把手”全军覆没,县林业局国有林管理部门负责人也涉案其中。
拔出萝卜带出泥。
这一窝案的发现,最初是一条反映中龙山林场会计王烈忠贪污问题线索。为核实问题,2015年10月,办案人员在翻阅林场财务资料时,惊讶地发现,中龙山林场,一个国有林场自2004年以来居然没有设置会计账簿,没有建总帐和明细帐。
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时任石台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中龙山林场场长胡国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木材经销商及拍卖公司数十万元贿赂问题线索渐渐浮出水面。10月26日,县纪委决定对胡采取“两规”措施。
不久,根据行贿人拍卖公司戴某交待,仙寓山林场场长童天柱、县林业局国有林管理股股长查选周相继到案。迫于的强大压力,12月下旬,最后一个场长,黄沙坑林场的徐新安也主动到县纪委交代有关问题。
“一把手”的“一言堂”。
按理说,林场场长本应是“护林者”,何以成为“蛀木虫”?据审查表明,胡国华、童天柱、徐新安自持“一把手”身份,在林场大搞一言堂,将民主集中制原则抛在脑后,场内场外、大事小事都需他们点头同意。
早期,林木采伐项目由谁实施往往是他们一个人说了算,到了后来,启动了林木采伐的拍卖程序,虽然有效地减少了林木采伐承包环节的权力寻租问题,但是在林木采伐的计划办理等其他环节,还是需要他们提供方便和帮助。而且林木采伐权委托拍卖的事宜,由林场委托给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拍卖销售,给哪家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通常也是他们说了算。
此外,查选周在林业局负责国有林管理,林木采伐前需其代表评估方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评估价格,他就在林业评估、调查设计等方面有较强的话语权。
屡次违纪,大胆妄为。
胡国华在接受纪律审查期间忏悔:“平日里总觉得纪律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即便认识到某些行为可能违纪违法了,但相信人不知鬼不觉,不会查到自己头上,就这样抱着侥幸心理,一次次伸出贪婪的手”。
2012年至2015年期间,胡国华先后收受木材采购商徐某4次财物共计10万元,收受拍卖公司戴某6次财物共计12.5万元。同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至2014年公款支出46.7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赠送礼品等。童天柱在2011至2014年间,累计套取项目资金19万余元设立“小金库”,用于支付送礼、招待等费用。
查选周从2009年就开始,至案发前一直收受拍卖公司戴某的贿赂。王烈忠将国家用于林业发展的补贴资金72.5万元放在其个人工资存折上使用,并将已在林场基本账户报销的森林抚育工程款34810元,再次在帐外资金中报销。
附:池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晁新公开刊发的工作手记:
一份沉重的答卷
2015年12月底的一天,石台县有关负责同志找到我,专门就查办情况向我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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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股民
美国人也是有言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