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优酷信息技术(北京)(以下简称优酷)和北京百度网讯技术(以下简称网讯技术)等出现了侵犯在互联网上传播作品信息的权利的民事判决. 优酷起诉百度侵权,百度败诉,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赔偿30万元.


优酷向提起诉讼,称: 云计算公司和WebEx Technology Corporation共同赔偿优酷的经济损失495万元和合理费用5万元(费和公证费等).

优酷的侵权作品是吴静执导的《战狼2》. 这部电影于2017年发行. 当时非常受欢迎. 票房达到了近100年来的最高水平,达到了56.8亿元. 这部电影在全球55个国家的票房上榜,也非常有名,仍然有人在看. 但是,优酷花了大笔钱购买了电影的转播权和再许可权,但是在优酷首映《战狼2》一周后,优酷找到了由云计算公司运营的“袋鼠”手机. 和Webcom技术公司. 客户还可以播放此作品并将其设置为受欢迎的电影. 优酷认为,播放这部电影的权利属于自己的公司,而百度则认为这是侵权优酷和百度,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根据云计算公司和WebEx Technology Corporation的辩护,“ Kangaroo远程控制”是将存储在网页中的视频投射到电视上并通过远程控制功能进行播放,并且移动客户端可以用于垂直搜索. 作品未存储在客户端中优酷和百度,也没有侵权; “ Kangaroo远程控制”不是由WebEx启动的,而是仅提供了此案涉及的手机客户端的下载地址,因此它没有侵权,并且与优酷的所有诉讼请求均不一致.


最后,判决: 被告云计算公司赔偿原告优酷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费用10000元,并驳回优酷的其他诉讼.
那为什么优酷的500万补偿变成30万?事实证明,在诉讼过程中,优酷网称涉案作品已被删除,放弃了对百度停止授权的要求,最终赔偿金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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