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中明

截至4月8日,上海和深圳共有1,32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其2012年年度报告. 统计数据显示,当期有1,323家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总额约为1600亿元,其中大股东拖欠其他应收款的有96家公司,总额接近60亿元.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是上市公司年报中的两个重要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反映了营业资金的占用,“其他应收款”主要反映了营业外资金的占用. 这96家公司的大股东所欠的60亿元其他应收款实际占用了上市公司的资金.

尽管大股东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已不再普遍,但在过去,这种情况就异常普遍. 大股东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仅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还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的资金被“清空”大股东占款严重的个股,后果无疑将是灾难性的. 在A股市场,大股东占用了大量资金,使上市公司难以维持其运营. 他们因为“明星”而戴“帽子”并不罕见.

为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早在2003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若干问题的通知》. 当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和外部担保》以及《年度报告准则》也对大股东的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从那时起,监管部门还对资本行为进行了重要整改. 由于无法偿还占用的资金,广播电视大股东不得不采用“股份还债”的方式偿还欠款.
尽管96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欠债60亿元,占其他应收款1600亿元,但其他应收款占比不到4%. 但是,大股东再次出再出现的现象值得警惕. 而且,不能排除在未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中仍然存在类似现象.
许多上市公司就大股东占用资本问题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例如,珠江啤酒发布了《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一个人占主导”等不利因素并未消除,未履行其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仍然大量存在. 最近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批评的西王食品是典型的“典范”. 西王食品于2011年2月完成了其借壳上市,但从下半年至2012年6月,控股集团东西方集团多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为4500万,平均每日占用资金4000万元,但上市公司尚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西王食品的违规行为大股东占款严重的个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通知既没有对违法者严加惩戒,也没有起到威慑作用. 侵权成本低的弊端再次出现. 这也是整改后大股东重新占用上市公司资本的最重要原因. 有鉴于此,作者认为,一方面,监督部门坚持成立的决心和勇气一定不能使大股东卷土重来. 另一方面,必须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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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打出尊严来
就算有钱也没法去
01我觉得好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