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精神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桂林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部门
桂林市教育局统一受理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2016年的教师资格认定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桂林市十一县六城区的申请人员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辅楼3楼C区28、29号窗口。窗口电话:0773-5809253)教育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广西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交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115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交到校教务科研处。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⒉ 2014和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将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㈠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桂林市辖区范围内。
㈡符合《教师法》规定的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课教师资格,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

2.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以上,并需取得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书。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2016年的教师资格认定
4.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
★国家学信网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认证查验页面。要取得中等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要求可适当放宽。(五)申请认定中等学校、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为三级乙等关于全国普通话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普通话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曾兼任广西省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中共广西省桂西壮族自治州委书记、桂西壮族自治州州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主任、自治区科学工作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工业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桂西壮文学校校长、广西民族学院院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广西分院院长、广西大学校长。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受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㈠网上信息录入
⒈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6月25日(其中5月28日—6月12日系统为关闭时间)工作日8:00-18:0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逾期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申请。
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作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⒊信息录入操作流程:
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步骤:

⑴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未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⑵“申报第一步申报人必读”。
⑶“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
⑷“申报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
“资格种类”请选择“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桂林市教育局”。
⑸“申报第四步选择确认点”。
桂林市十一县六城区的申请人员请选择“桂林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桂林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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