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全面加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建综执〔2017〕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乐清市综合行
政执法局事业工作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历以及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含参照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参照法管理人员);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书报考;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按《2018年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8年3月27日0时— 3月29日24时。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系统会自动更新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温馨提醒:浙江省内手机用户均可注册验证;省外手机用户,可通过省内亲朋好友的手机用户进行注册验证。能查手机号码吗若个别手机用户接收验证码出现问题,请联系报名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3月30日0时-- 4月1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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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不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