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原市排污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太原市排污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8(2017)-15-5-G
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太原市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北路202号
:联系人:魏 巍联系电话:0351-4185828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 军联系电话:0351-237711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太原市排污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所需的排污监控平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排污监控平台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8(2017)-15-5-G
3.项目概况: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排放污染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6]201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期建设完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排污监控平台,加快提升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为响应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太原市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拟招标建设太原市排污监控平台,遵循《在用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实现全市各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数据的联网传输,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对接省环保厅,为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基础数据支撑工作。同时实现与环境空气质量、遥感监测、路检路查、油气回收检测等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
5.预算金额:1,75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要求实现对检验机构、检测线、检测设备、检测人员、检测数据、车辆综合信息、车型信息、特殊车型和新能源车、标准限值信息、数据校验规则等数据的管理。
(1)系统管理员对数据进行管理,可以实现对数据的增加,删除,和修改等功能;
(2)要求具有唯一性验证功能,保证检验机构、检测线、检测人员、车型目录等数据的不重复;
(3)要求具有数据查询功能,可以按照录入人员、录入时间等进行查询,具有详细信息显示页面;
(4)要求具备数据共享功能,录入的数据可以分发到各检验机构中,便于检验机构各系统查询本地,同时减少对中心的访问压力。
实现对所有检验机构数据的审核处理,要求满足信息变更申请、锁定解锁、检测限值判定、检测信息审核、检测报告审核等功能。
(1)要求具备处理检测机构申请的功能,内容包括待检车辆信息变更、检测方法变更、跨站检测解锁等;
★(2)要求具备对违规机构、从业人员、检测设备等锁定、解锁功能,锁定期间禁止检测业务进行;
(3)要求具有检测限值判定功能,针对不同的检测方法进行不同的限值判断,包括基准质量、CO限值、HC限值、NOX限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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