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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证券代码:002197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网
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
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15:00至2018年2月28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
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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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8年2月22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
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修订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修订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修订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上议案拟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
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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