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4年12月10日晚,在淮安市解放东路医疗器械厂宿舍发生一起悲剧,一家三口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
最后判决:房东、燃气公司被判承担承担20%责任,而死者被判承担60%的责任。
一家三口出租屋内中毒身亡
死者是淮安本地人,妻子卢某是山东人,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平时只有上小学的女儿与他们住在淮安市区,儿子跟乡下的爷爷奶奶生活。王平经营一家医用设备公司,卢某是其公司销售员,也为该公司做产品外加工,所以,两家人关系不错。
王平在医疗器械厂宿舍有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在房间内,他添置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后来王平一家搬走后,房子一度空置。2012年,卢某因女儿就读于附近小学,便向王平提出借用这个房子,王平答应了,没有收取房租。
2014年12月10日晚,一家三口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过程中,客厅的空调处于运行状态,房门和窗户均关闭,因一氧化碳浓度超标引起中毒。次日12时左右,三人被发现时均已死亡。
三方均被判承担一定责任
一家三口不幸身亡后,家属状告王平和燃气公司索赔。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淮安市原清浦查明,涉案燃气热水器为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未安装排烟管道。由于直排式热水器对消费者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2000年6月被国家明令强行禁止销售及使用。2014年4月26日,被告燃气公司在对205室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安检过程中,发现上述热水器没有烟道,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作为居住人签了名。2014年11月12日,燃气公司向房主王平的妻子发送短信,告知已对她家的燃气设施进行了安检,并告知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提醒她及时整改。
一审认定死者夫妇承担60%责任,房主王平夫妇承担20%责任,燃气公司承担20%责任。
好心房东赔了50多万
一审宣判后,燃气公司、王平夫妇及死者家属均不服,向淮安市中院提起上诉。原告以及燃气公司均要求改判不承担责任,房主王平夫妇则要求降低一审判决承担的赔偿比例至10%以下。
淮安市中院认为,鉴于燃气公司已履行了安全检查及告知义务,过错程度应该小于死者夫妇及房主夫妇。
淮安市中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各方承担比例不当,该院予以调整,认定死者夫妇承担70%责任,房主王平夫妇承担20%责任,燃气公司承担10%责任。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燃气公司的26万余元赔偿款很快赔付到位。去年12月份,5名原告向淮安市原清浦申请执行涉及房主王平部分赔偿款。今年1月26日,将死者父母获赔的10余万执行款打到其账户里。
2月14日上午,又将剩余的32万余元的赔偿款打到死者另外3名亲属的银行账户里。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至此,王平为了朋友一家三口死亡已支付赔偿款50余万元,而这个案子也彻底了结。
延伸阅读:
什么是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为什么禁止使用了?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烧时所需要的氧气取自室内,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也排放在室内。
直排式热水器将废烟气直接排在室内,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极易造身安全事故,因此国家已于1999年禁止生产和销售。
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要注意几点:
1、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内,严禁安装在浴室内,用户不得自行拆、改、迁、装。
2、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有与室外通风的条件,防止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气体的中毒。
3、在每次使用前,都应检查安装热水器的房间窗户或排气扇是否打开,通风是否良好。
4、连续使用热水器的时间不应过长;一旦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等症状应立即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
5、烟道式和强排式热水器未安装烟道的不得使用。
6、当热水器出现火焰发黄、冒烟、有刺激性气味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7、当热水器出现异常情况(着火、爆燃、漏水、漏气、噪声、震动等),立刻关闭燃气阀和水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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