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动后,型号UA48HU5900JXXZ的三星液晶电视出现两次故障

购买

东南网Put田7月15日(我们的网站记者陈淑霞实习生记者刘博文)新购买的三星液晶电视打开了两个月才出现问题. 陈女士质疑. 最近,陈女士通过新闻0594-2535366投诉. 对此,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表示,它已经过了退货和换货的期限,只能维修. Put田市消费者委员会指出,除非商家证明产品无瑕疵,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
客户投诉:
新购买的彩电出现故障
替换请求被拒绝

5月3日,陈女士在国美电器花园Put田梅苑店以71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三星UA48HU5900JXXZ型液晶电视. 9日,三星技术人员来安装液晶电视. 陈女士确认电视可以使用后就打开了电视. 由于液晶电视已安装在皇家的新房间中,因此新房间尚未被占用,并且尚未使用电视. 直到17日,陈女士的丈夫一直跑到新房看世界杯,因为她担心打扰怀孕的陈女士. 当她打开电视时,她注意到液晶电视上雪花很大. 维修.
根据陈女士的说法,21日,三星维修人员来到液晶电视进行检测. 打开电视时,出现黑屏,“您只能听到声音,而不能听到图像. ”检查后,维修人员声称电视机的主要部分已损坏. 仅在两次使用电视后才出现问题,并且主要组件被损坏. 为此,陈女士要求更换. 从那以后,陈女士多次与国美电器和三星的全国售后服务部门进行谈判三星液晶电视问题,以“购买的产品已超过一个月”为由拒绝了更换要求.
国美的回应:
包裹退换期限已经过去

仅维修,无替代品
国美普天美园店负责人詹先生在采访中说,该产品已经超过了退换货的期限,目前只能维修,不能退货或更换.
先生. 詹说,根据国家产品三包规定,在7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 消费者可以在15天内选择更换或维修. “而且女士购买的产品已经超过一个月,因此无法更换. ”同时,詹先生说,仍无法正常工作的产品每年要维修两次,届时消费者可以退货或换货.
ut田市消费者委员会:

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
操作员承担举证责任
In田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
根据该工作人员的说法,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例如电视,冰箱和其他耐用品或装饰服务)在收到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缺陷. 发生争议时三星液晶电视问题,经营者应承担缺陷的举证责任. “如果商人不能提供有关缺陷的证据,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另一方交换货物. 如果消费者的交换请求被拒绝,他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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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分开是不是也是缘分呢
轰一炮会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