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我在国美电器灵巧商店购买了三星的32英寸液晶电视. 当时的价格是6500元. 我买了之后,把它放在客厅里. 我通常把它放在客厅.

今年6月有几场雷暴雨,我担心电视机损坏. 雷暴前,我拔掉了有线电视和电视机的电源. 雷暴过后,我再次打开电视. 显示屏保持空白,没有图像. 一开始,仍然有声音. 经过几次尝试,声音终于消失了. 看来它会自动关闭并且无法完全打开.

打了个上的维修电话号码三星电视机维修费用,说要拉回去看,并开了一张收货单,费50元,维修费320元,另加材料费. 如果材料费在500元以内,则不要致电客户告知维修人员已经提出维修要求;如果材料成本超过500,他将致电询问客户是否需要维修的建议.

两天后,维修店里的电话说材料费要超过3000元,说显示屏坏了. 那时让我感到害怕,有这么昂贵的维修费吗?此外,该电视在当前市场价格下已经贬值了很多. 也许4000元是不够的. 维修费实际上接近4000元. 尽管一年免费保修期已过,但产品是否已超过保修期?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收取这笔钱三星电视机维修费用,感觉就像是在做车辙. 而且这台电视机已经使用了不到2年,并且出现黑屏,很难不怀疑三星产品的质量!

假设如果电视机维修了,一两年后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它是否仍在要求客户再次支付如此昂贵的维修费用?
您曾经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很难决定是否要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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