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陆法记者徐宁许震宁)明明在购物网站买的是一级能效的液晶电视,可收到的货却是三级能效的,消费者为此将某网上商城告上法庭,其“退一赔三”诉求被法庭支持。昨日,六合区人民发布了该。
消费者程飞(化名)起诉称液晶电视能挂在南墙上,他在某网上商城下单,花16600元购买了两台某型号一级能效的55寸超高清液晶电视,付款方式为。程飞收到货后支付了贷款,但拆封后仍看到,该电视机上所附中国电力标识标明能效等级为三级。

“我曾经在购买电视机时,就想选用能耗低、性价比高的电视。”庭上,程飞提供了相关聊天记录跟网站图片成为证据。

宣判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以及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规定降低补偿其得到的代价,增加赔款的总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对价或者接受服务的成本的三倍。

最终,六合支持了上诉程飞的诉求,判决某网上商城向程飞退还赔款16600元,程飞亦于同期限内给予退货,某网上商城向程飞赔偿49800并支付公证费1000元。
主审此案的庭长邹建明告诉记者,庭审中,某网上商城辩称,其是按照厂家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宣传的,且消费者收到货后看到问题能选择“15天内免费退货”。但某网上商城有义务对所售商品提供真实信息,其错标能效等级会欺骗消费者购买,且事实早已形成。即便退了货,也不影响消费者主张赔偿。
某网上商城不服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南京市中级人民开庭公审此案液晶电视能挂在南墙上,经审理,驳回原告,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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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忍让